以下是廣東出臺異地高考的政策聲明:
廣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等部門,經過幾個月的調研,多次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出臺了廣東異地高考方案。該計劃分三步實施:2013起,廣東入戶的外來務工人員及高技能人才子女“零門檻”參加高考;
2014起,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並連續三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的外來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具有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三年完整學籍的,可參加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教育考試,與廣東考生同等錄取;
2016起,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並連續三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的外來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參加中考滿三年的,可報名參加高考,與廣東考生同等錄取。
對於不符合廣東報考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經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同意,可從2014起在廣東借考,但必須回戶籍所在地省(市)參加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