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是建築學專業資格,是做項目經理的必備條件。註冊建造師是以專業技術為依托,以項目管理為核心的註冊執業人員。
通過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住建廳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並註冊後,取得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可聘用註冊建造師執業。二級建造師考試有三科。
65438 2002年2月5日,人事部、建設部聯合發布《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111號),標誌著我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正式建立。《條例》明確規定,我國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級建造師的綜合意義和作用與壹級建造師相似。總的來說有兩點。壹至二級建造師可以到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企業擔任建築工程項目經理;
壹級註冊建造師可擔任大、中、小型項目負責人,二級建造師可擔任中小型項目負責人。
其次,從施工工作範圍看,可從事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播電視工程、采礦工程、機電工程的壹級建造師10人。
二級建造師專業分為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采礦工程、機電工程六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