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辦學資格之前,先確定培訓學校的性質是營利性還是非營利性。如果是營利性組織,需要到教育局審批辦學許可證,到工商局審批營業執照;如果是非營利組織,需要去教育局審批辦學許可證,民政局審批民辦非企業。
辦學許可證是民辦培訓學校取得辦學資格的證明。各民辦培訓學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按照辦學許可證標明的地址、層次、內容和形式辦學。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不得將辦學資質和項目委托或者承包給其他機構和個人。
需要註意的是,在等待審批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辦學。審核通過的,發給辦學許可證;未通過審批的,將書面告知原因。全程預計耗時3-6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十七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書面決定,並送達申請人;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書面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第十八條
審批機關應當向批準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頒發辦學許可證。
審批機關應當說明不批準正式設立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