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職業技能鑒定相關要素的通知
為進壹步規範職業技能鑒定服務,落實減證便民,優化服務部署,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取消部分規範性文件設定證明材料的決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9)20號)要求,結合實際,對職業技能鑒定相關要素調整如下:
壹、申報職業技能鑒定
1.申請職業技能鑒定,需要提交考生身份證原件、報考資格證明材料(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工作經歷書面承諾、學籍信息等。)和兩張2寸彩色免冠近照。
2.院校報名的,報考院校會提前采集考生身份信息形成二期系統數據檔案,不需要提交身份證件原件。
3.申請資格證明材料中的職業資格證書可通過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查詢的,無需提交證書原件。無法查詢的,應當提交原證明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原件。
4.如果學歷可以通過Xuexin.com查詢,則需要提交帶有二維碼的Xuexin.com打印件,不需要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如果不能查詢,需要提交學歷證書報告,不需要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和發證機關出具的學歷證明。
5.取消原工作經歷證明要求,由考生提交書面承諾代替。(具體要求見附件1和2)
6.報考條件中相關職業、相關專業的範圍,應當按照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中明確的範圍界定。(附件3)
二、補辦職業資格證書
持有人遺失職業資格證書申請補發的,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1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由他人辦理的,還需要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需要補辦的職業不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的,不需要提交照片。
證件遺失作廢的報紙公告按規定註銷,不需要再提交。
第三,申請更正證書信息
申請更正職業資格證書信息,需要提交身份證明和申請更正信息的證明材料,具體要求按原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天津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天津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2019四月12
附件1:
關於工作經歷的書面承諾的描述
1.工作經歷書面承諾應由考生本人填寫,本人復印並簽字確認。
二、承諾書應真實表明承諾人的基本信息和工作經歷。
三、通過申報機構的集體申報和評議,申報機構應組織考生認真、如實簽署承諾書,並對承諾書內容進行核對確認,確保承諾書的準確、真實。
對提供虛假承諾的,將采取取消申報資格等措施,直至取消證書網上信息;對組織考生弄虛作假簽訂承諾書、提供虛假信息的填報機構,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2
個人工作經歷承諾書
我的名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現申請參加_ _ _ _ _ _ _ _ _ _ _ _(職業/工種)_ _ _ _ _級職業技能鑒定,學歷為_ _ _ _ _ _,從_ _ _ _ _到_ _ _ _ _。
(以下內容須本人復印)本人保證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如果是假的,我願意承擔由此造成的壹切後果。
承諾人簽名:
聯系電話(手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