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公布了軍人及其家屬、殘疾軍人、退伍軍人和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等優撫對象名單,涵蓋榮譽、生活、養老、醫療、住房、教育、文化交通等優撫對象8個方面153人。參戰和服現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受到戰區級以上表彰的現役軍人,其姓名和事跡記入縣級以上地方誌。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獲得獎章、榮譽稱號、四等功、三等功以上和受到三等功以上表彰的軍人的家屬發送喜訊。優先聘請優秀現役軍人擔任編外輔導員、紅色旅遊景點、烈士紀念設施解說人員。倡導利用大型集會、賽事轉播、航班、車輛、機場、車站、碼頭等載體和形式,宣傳現役軍人的優秀典型先進事跡。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軍人身份和權益保障法》第五條軍人身份和權益保障工作堅持中國生產黨的領導,以服務軍隊戰鬥力建設為根本宗旨,遵循權利與義務相統壹、物質保障與精神鼓勵相結合、保障水平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