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方應收取學生註冊費並保管。每次培訓任務完成後,甲乙雙方將學費按6-4分成(甲方60%,乙方40%),甲方壹次性支付給乙方。
3.合作期間如有商業演出,除去學員補貼後,甲乙雙方平分收益,即雙方各持50%。
4.訓練場的所有物品、裝修、裝飾等設備均歸甲方所有,雙方無任何債務。
5.乙方不得私自向學生及其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欺騙或變相欺騙學生及其家長,否則壹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致力於教學,有計劃地開展教學活動,不得違反合同,不得無故缺課或遲到。如果乙方未能完成教學任務,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收入,甚至終止本協議。
7.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