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病床上,圓圓的稚嫩的臉上依然掛著天真的笑容。五歲的袁媛可能不明白這次事故對她未來生活的嚴重影響。她的眼裏依然充滿了對這個世界的美好夢想。
據說為了培養孩子的興趣愛好,豐富孩子的課外生活,圓圓的媽媽給她報了河南省某藝術團的舞蹈班。然而,袁媛在舞蹈課上的意外導致了她的下肢截癱。
今天,記者了解到,現在,在鄭州航空港區法院的不斷努力下,圓圓已獲得賠償654.38+0.7萬元,剩余欠款將於月底前支付。
家住成華區聯合社區的袁媛像往常壹樣,周末去上舞蹈課。只有五歲的袁媛已經學了兩年舞蹈,她能做很多高難度的動作,比如彎腰。那天早上,袁媛和她的同學在練習這些動作時突然摔倒了,所以他們再也沒有站起來。
對於此事,執行幹警李紅星再次向培訓機構負責人表示,學生在機構學習期間,要履行教育、管理、保護學生的職責。如果他執意不履行已經生效的法院判決,他將把這家培訓機構列入違反承諾者名單,並通過各種傳播平臺向社會公布。還將依法查封其學校設施等強制措施。
經過多次面談和勸說,該機構負責人終於同意履行義務。此後,雙方終於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和解協議。該機構當場支付654.38+0.7萬元,其余部分在7月底前支付給袁媛。拿到這筆錢後,圓圓的父母臉上終於重新出現了久違的笑容,這是對生命之氣的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