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參加進修課程、培訓課程或研討會;
(二)到教學、科研和生產單位學習;智
(三)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和講座;
(四)出國深造、考察、培訓;
(五)單位組織的學習和帶考核的自學;
(6)接受現代遠程教育;
(七)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
根據《杭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發展培訓實施辦法(試行)》,教師在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平臺上參加校本培訓、指令性培訓和網絡選課培訓,可計入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教師期間參加校本培訓最長120學時;參加長達50小時的遠程網絡培訓。
小學、幼兒園教師參與晉升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學教師參與晉升碩士及以上學歷,並在期限內取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最高180學時。以上訓練都不能抵消90小時的強化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