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壹級建造師註冊需要社保。
大力教育特別提醒,往年壹級建造師需要提供社保,2017尚未公布。參考如下:
根據歷年最終資格復審要求,考生須提供單位所在地社保部門出具並蓋章的社保繳費記錄單(社保繳費記錄單上的工作單位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單位壹致):
(1)凡2009年以後畢業於工程或工程經濟相關專業的人員(含2009年以來的社保繳納記錄);
(2)凡2011年後(2011年以來的社保繳納記錄)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相關專業畢業的人員;
(3)凡2065 438+02(2065 438+02以來社保繳納記錄)後取得雙學士學位或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研究生班畢業者;
(4)凡2013(2013以來的社保繳納記錄)後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者;
(5)凡2014後獲得工程或工程經濟博士學位者(含2014以來的社保繳納記錄);
⑥單位所在地在“常州市”範圍以外的(按報考條件規定的工作年限提供相應的社保繳納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