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計員是我國統計員的技術崗位之壹,是中級崗位。【1】實行全國統壹考試制度。考試堅持客觀、公正、規範的原則,在全國實行統壹組織、統壹大綱、統壹考試用書、統壹試題、統壹評分標準。
2.統計員的主要工作是收集、整理和優化信息。統計人員應具備較強的政治思想素質、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過硬的業務素質和熟練的能力素質。
3.學習經濟理論課程、高等數學、金融理論與經濟管理知識、社會經濟統計原理、經濟統計學、數理統計及其應用、預測與決策理論、西方經濟理論、本專業的投入產出分析與統計課程等。,掌握本專業更系統的理論和專業知識。
4.國家統計局和人事部設立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和考試工作。考試辦公室設在國家統計局人事司。
5、國家統計局成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編寫和命題委員會。委員會負責編寫考試大綱、考試用書和命題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國家統計局人事司負責。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北京市考試的具體組織和實施。
專業和水平
1,統計專業初級資格,統計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合格者,取得相應等級的專業技術資格。其代碼分別為“1”和“2”。中級資格考試分為A、b兩種。
2.A級考試是統計員應該具備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通過考試的人將獲得統計員資格。B考是統計學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考試。不具備甲類考試所要求學歷的,必須取得乙類考試合格證書後,方可參加甲類考試統計工作實務考試,考試合格者,取得統計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