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從公司的角度來說,公司應該期望員工有更高的工作水準,而且可以看出公司安排的時間不是很緊,時間占用不多,同時還有補償。可見公司是在權衡了勞動者的權益後做出的決定。
所以我覺得這個不應該從法律的角度來分析。只要妳決定繼續在這個單位工作,就最好按照要求去做。畢竟訓練也不是壹無是處。如果妳不想做,就辭職。在中國,最重要的是勞動力。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潛規則,律師行業也是如此。所以,不要那麽認真。目前,中國社會還沒有達到發達國家的法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