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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防疫指揮部2022年第27號公告(大慶市防疫指揮部2022年第27號公告)

為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經專家組研判,市應對疫情領導小組指揮部決定,自6月5438日零時+10月265438日零時+0時,統壹調整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壹是確保人員安全有序流動。居住區多開出入口,方便居民出行;當人們進入社區時,需要檢查場所代碼和大數據出行卡。有序恢復客運線路運營;到達慶典的人員應提前2天向目的地社區報到,並執行相關防疫規定;離開慶典的人員必須持有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第二,有序恢復各項業務經營。無法關閉管理的早市、夜市、農村市場、露天市場暫時關閉。餐飲行業恢復大廳就餐。

三是企事業單位有序恢復生產經營。各級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將根據行業管理部門的安排,有序恢復線下教學活動。養老機構、福利機構、精神衛生機構、監獄等重點機構繼續關閉管理。

四、各類場所要全面落實正常的防疫措施。要設立監督員,嚴格落實掃場所碼、查龍江衛生碼、查大數據出行卡、測體溫、1米線等防疫措施。營業場所瞬時接待顧客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的75%。

第五,嚴格控制不必要的聚會活動。暫不舉辦大型會議、培訓、展覽、文藝演出、展覽和促銷活動。確需舉辦的,必須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防疫措施,經向屬地縣指揮部備案並現場核實後方可進行。倡導普通民眾舉辦簡樸婚喪,參加人數不超過100人,並提前向當地社區申報。

六、開展全民“口罩行動”。各類公共場所嚴格落實佩戴口罩要求,設置醒目提示,設置監管人員,確保應戴盡戴。對未按要求落實的地方,將由行業主管部門嚴肅處理;拒絕佩戴口罩造成疫情擴散或其他嚴重後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以上措施將根據疫情動態調整。

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0月20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