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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培訓類別

教師培訓類別包括業務培訓、紀律培訓、安全培訓、管理培訓、師德培訓、安全知識培訓、國家法律法規培訓、專業技能培訓。

教師資格考試要求

報考教師資格考試的條件應符合四個方面:基本條件、戶籍和人事關系條件、試點省份條件和不報考條件。

符合中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思想品德良好,符合申請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達到《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有幼兒師範學校畢業以上學歷,中等師範學校畢業以上學歷。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教師和專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師範專科或者其他專科以上學歷。

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有師範大學或者其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所需的資格條件,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本科學歷。

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和類別,具有高等學校或者中等學校畢業以上學歷。不具備本法規定的教師資格的公民,申請教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