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第壹條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規範考勤、加班、休假和休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1。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部門、事業部及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2.各下屬公司原則上執行本制度,或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結合當地勞動法律法規制定考勤和休假管理實施辦法,報總部人力資源行政部審核備案後生效。
職責1。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管理,監督檢查總部各部門的考勤和休假管理,指導監督下屬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管理,根據本制度負責公司總部和總部直屬單位的考勤和休假日常管理。
二、各下屬公司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所有員工的考勤和休假管理,負責本單位考勤和休假的日常管理。
3.各部門、各單位的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是本單位考勤管理的第壹責任人,負責下屬員工的考勤紀律管理和按照本制度審批請假,並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四條考勤管理原則1。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保持良好的考勤習慣,是員工基本的職業素養和義務。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制度出勤,高效勤奮工作。
第二,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嚴格的考勤管理政策來約束員工的行為。公司在強調嚴肅緊張的工作紀律的同時,強調工作結果導向、效率和效果,實行靈活適當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五條工作時間1。公司原則上實行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壹小時的工作制度,周壹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日休息,其他時間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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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總部各部門的時間表按總部人力資源管理部下發的時間表通知執行。其他特殊崗位因工作特點需要執行不同的排班,報人力資源行政部審核確定。
三、公司總部範圍以外的其他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特點,自行制定適合本單位經營的排班表,報總部人力資源行政部審核備案後實施。
四、各單位制定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日不得超過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以保證員工獲得正常的休息時間。
5.因工作性質和崗位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員工,如高級管理人員、營銷人員和現場人員等,經特別批準,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適用人員的具體範圍由人力資源行政部審核,總裁批準,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後生效。
6.不定期工作時間是指工作日不受固定標準工作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以完成工作任務為重要前提,根據自身工作任務,以工作場所標準工作時間為基礎,自行安排彈性工作時間,但原則上應保證每天工作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總工作時間。
第六條考勤登記方式1。考勤登記可以使用指紋打卡、電子卡(紙卡)打卡、考勤簽到、考勤記錄。
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考勤條件自行決定考勤方式。
二是各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指定相關人員為考勤員,負責員工考勤的統計檢查和記錄,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請假信息等日常事務,每月制作並報送考勤統計報表。
三、長期出差到其他下屬單位,或在不同工作區域的單位之間,其工作時間和考勤登記應按照工作場所的管理要求執行,並接受當地人事管理部門的考勤管理監督。
四、實行指紋打卡或電子考勤卡考勤登記,每天打卡次數,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後打卡次數,上班第壹次打卡時間和下班第壹次打卡時間作為有效考勤時間,午休時間不計入考勤時間。
第七條外出登記1。員工在工作時間(1天內)需要臨時外出辦理相關業務的,應填寫《外出登記表》,經其直接上級或部門主管批準後,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2.如員工第二天需要直接外出出差,不能在公司打卡,應提前壹天安排工作,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後,交考勤員登記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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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旅行1。員工因公(超過1天)需要長時間出差異地辦理業務的,需提前填寫出差審批表,按出差審批權限報其直屬上司和上級領導審批,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2.差旅費審批表作為差旅費報銷的依據。因公外出天數不足天但需要報銷差旅費的,按照出差審批流程辦理。
3.出差人員在國外出差期間,應根據實際出差時間和往返機票時間進行全面的考勤。出差期間及出差往返時間,按標準工作時間計算考勤,不計算加班。
第九條不定時工作人員的考勤管理。1.不需要通過打卡進行考勤登記。平時工作時間原則上以工作場所標準工作時間為準,但可根據自身工作和業務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優先。
2.如果公司通知妳必須按時參加,比如參加重要會議、培訓、接待重要客戶等,妳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按時參加,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
三、在客戶開發、商務談判、業務處理等方面。,需要臨時外出工作(1天內),不需要外出登記審批;不要求臨時請假(1天以內),但必須向直接上級領導報告,並向人事管理部備案。
4.當月未休帶薪假的,考勤按當月標準全勤天數計算,作為工資計算依據,不執行加班規定。
5.申請產假、喪假、年假、出差等時。,以及事假、病假超過天的,仍需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請假申請流程,履行相關程序。
6.對無故曠工、遲到、未經上級同意外出處理工作相關事宜等違紀行為,將根據公司相關制度進行嚴厲處罰。
7.人力資源行政部將不時確認和更新不定時工作制員工名單。如有不符合本規定的行為或表現,壹經發現立即取消不定時工作制資格。
第十條異常出勤1。實行考勤打卡方式的員工按照本制度的要求進行考勤登記。各單位考勤員定期檢查員工考勤數據,統計異常考勤記錄,及時告知員工異常考勤記錄。
第二,如果妳實際到崗卻忘記打卡或者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突發緊急情況,可以申請非正常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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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健忘等非正常考勤原因未按要求打卡上下班的,可申請非正常考勤,經查可不予處罰,但每月累計時間不得超過5次。
4.員工在考勤異常發生後3天內填寫考勤異常確認單,啟動考勤異常確認流程,經證明人或部門負責人核實確認後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考勤員更正考勤統計記錄,即可視為正常考勤。
5.因請假、外出、出差手續不全導致考勤數據異常的,員工應補辦相關手續。
第十壹條遲到:員工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後60分鐘內到達工作地點的,視為遲到。
第十二條曠工:員工無正當理由,未經有效批準,在正常工作時間或指定工作時間不來上班的,按曠工處理。在下列情況下,員工被視為曠工:
1.未經有效批準,提前下班;二、未經批準或辦理請假手續擅自處理私事;3.以辦理業務為名,實際不辦理業務或私事外出的;4.上班遲到壹次超過60分鐘;5.未經批準超過事假規定期限工作且未請假的;6.無故不打卡、不簽到,又不能證明自己正在值班的;七、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或提供虛假請假證明的;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公司批準請假的。
第十三條考勤紀律1。員工應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前處理好個人和私人事務,打卡後進入緊張有序的工作狀態,進行有計劃的壹天工作,自覺遵守辦公室行為管理規範,嚴禁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員工嚴格按照要求辦理外出登記、出差、請假等手續,嚴格按照作息時間上下班,接受監督,服從管理,努力工作,不遲到、早退、不請假、中途溜號,工作時間不被動,不提供虛假考勤和請假信息。
3.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員工,情節輕微的,給予書面警告,並記入人事檔案;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取消年度、季度、月度全部或者部分績效獎金,以及優秀員工的評優、晉級、加薪;嚴重違反考勤制度,態度惡劣的,可以停職、降職,甚至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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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員工違反本制度受到處罰的,累計書面警告次數的,第壹次直接記大過;累計記過次數達次者,第壹次直接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罰。
5.如果員工未能按時上班,導致工作延誤,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有權要求員工賠償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考勤處罰規定1。在公司總部上班的員工,壹個月遲到不超過壹次,累計總時長不超過60分鐘的,免於處罰。遲到的員工應根據遲到時間的長短,自覺推遲下班時間。
2.壹個月遲到60分鐘以上者,將進行考勤處罰,每累計壹小時計為缺勤壹小時;不足30分鐘者,計為缺勤小時;不足30分鐘的將被計為缺勤時間。比如加班時數有效審批,可以按照1:1的比例沖抵加班時數和遲到時數,可以免除考勤違約金。
三、每次遲到超過10分鐘且每月累計次數在6~8次的,每次給予書面警告;累計遲到9~11次,每次記壹次;遲到12次及以上者,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四、每月累計漏打次數在6~8次的,給予書面警告;累計漏打9~11次將被記錄;12次及以上未打卡者,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5.如果員工在遲到後故意不打卡,然後以事後忘記打卡為由申請非正常考勤,以逃避考勤處罰,則作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進行處罰,視情節輕重給予記大過、降級降薪,直至辭退。
六、曠工不計算任何工資及相關福利和績效獎金等。,按曠工時間處理。在職期間連續曠工超過天或累計曠工超過天者,按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處理。
7.上班時間打卡後出去吃飯,或者吃完飯回公司打卡的,第壹次給予書面警告;第壹次給唱片;第二次給予記大過處分,第二次及以上除因工作原因耽誤吃飯外,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八、外出未登記並向直接上級口頭報告擅自離職,或上班時間外出未請假辦理私事,第二次給予書面警告;第壹次給唱片;第壹次給予記大過處分,第二次及以上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九、員工必須親自打卡考勤,嚴禁托人或代刷卡,違者雙方記過處理,情節嚴重者將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10.員工虛報、偽造或篡改考勤和請假信息或考勤記錄,將被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考勤管理人員不得更改原始考勤記錄,違者第二次記過,兩次及以上者按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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