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謊稱親戚是名校教授。
李從朋友那裏得知高某的獨子即將高考,於是告訴對方,他叔叔是北京某名牌大學的教授,有辦法幫孩子上這所大學,只要他肯花錢。高的孩子高考成績出來後,分數只能上三類本科院校。心有不甘的高某找到李求助,按對方要求支付了654.38+0.5萬元“活動”經費。
很快,高校陸續開課。高也拿到了李帶來的錄取通知書,但與之前的承諾不同,通知書上寫的錄取學校是壹所不知名的院校。對此,李解釋說,孩子只是暫時在該學院軍訓。之後他就可以轉到之前說的名校了。
考慮到孩子的實際考試成績,高對此將信將疑。然而,軍訓結束後,孩子們還在這所不知名的學院裏學習。同時,高還了解到,這所學院面向社會招生,不限高中畢業生。畢業後無法提供國家承認的學歷,與李聲稱的名校無關。
意識到被騙的高某立即報案。最終,李被法院認定犯有詐騙罪並被判刑。之前騙取的10多萬元也歸還給了高某,但距離大學開學已經有幾個月了。
案例2
考前培訓班的老師可以讀名校。
方是壹名藝考考生,高考前壹直在壹個藝考培訓班接受輔導。期間,培訓班導師王告訴她,可以幫她通過某藝術院校的專業課考試,以私人方式報讀該學院。
同年高考,方因表現異常,未能達到這所藝術院校的錄取分數線,遂向王求助。王說,他確實有能力讓方實現他的藝術夢想,但他需要支付壹定的運作費用。隨後,方按照對方要求支付了654.38+萬元。
苦苦等待,方還是等不到錄取通知書。這時,學生們已經開始了他們的大學生活。意識到被騙,方和父母報了警。經過審理,法院最終以詐騙罪判處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還將65438+萬元返還給方。
案例3
公司高管“主動”聯系名校。
謝女士通過生意夥伴認識了劉先生,得知劉先生也是壹家投資公司的老板。在日常交流中,劉老師總是表現出壹種勇敢能幹的態度,而且在得知謝女士的孩子即將高考後,他也不止壹次地表示,如果他們的成績不理想,可以幫助他們考上知名大學。
同年,謝女士的孩子高考未能取得理想成績。劉老師得知情況後,當即表示會盡力幫助謝女士的孩子實現名校夢。很快,劉先生聯系到謝女士,稱孩子的上學問題已經解決,可以在某知名大學的商學院就讀,而且是研究生,但需要向學校繳納近49萬元。
想到自己最大的苦惱得到了解決,謝女士非常高興,立即按照對方的要求向指定賬戶匯款。後來劉老師通知謝女士帶孩子去大學裏的壹家賓館拿錄取通知書。謝女士帶著孩子如期赴約,卻只拿到了劉老師發來的這所名校人力資源管理高級研修班的錄取通知書,與對方承諾的商學院大相徑庭。
面對謝女士家人的質疑,劉先生解釋說,因為孩子是通過非常規渠道入學的,所以先入學並報了名,再轉到相應的商學院。謝女士壹家再次相信了劉先生的承諾,為孩子辦理了入學手續。學了兩個月,謝女士的孩子發現,他們上的學校根本不是正規大學,管理混亂,沒有老師,沒有學籍,也從來沒有在商學院接受過正規的教學。他們住的宿舍是壹個地下室,同學幾乎都是沒參加過高考或者高考分數低的學生。謝女士意識到被騙,趕緊報案。
最終,劉先生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責令退賠謝女士相關款項。
?案例4
假裝當兵,假裝可以辦理高考手續。
我女兒高考成績不理想。父母吳先生四處找朋友幫忙,朋友介紹了賈。他聲稱自己是陸軍少將,認識壹所學校的校長。學校專門為部隊提供委托生源,每年開設兩個班。今年還有三個名額,可以幫吳老師的女兒報讀,涉外會計專業,保證孩子畢業後直接分配到部隊工作,待遇是副連級。
吳先生非常激動,立即要求與賈面談。會見當天,身著軍裝的賈老師與進行了交談,詳細介紹了該校的具體招生情況、辦學背景、畢業去向等信息。同時,他表示,如果想拿到錄取名額,除了向學校繳納的6萬元學費外,還需要向辦理了相關手續的校領導繳納9萬元。吳先生心服口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了費用。女兒也是賈親自領進學校,辦理了相關入學登記手續。
吳先生沒想到,女兒發現學校根本不像正規學校。吳老師查學校背景時發現,學校並沒有為部隊提供委托生源,學生畢業後也沒有直接去部隊就業。之後再次聯系賈賢某要求對方給個說法時,賈幹脆連電話都不接。無奈之下,吳先生只好報警,這才知道賈根本不是軍人。最終,賈某因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法院判令其退還吳先生1.5萬元。
■揭秘
相信人,包裝,要錢,是騙子的三個特點。
據房山法院法官介紹,在涉及高考的詐騙案件中,詐騙分子實施詐騙時有三個共同特征。
首先,騙子自然會出現在父母的生活中。法官表示,雖然他們利用高考考生和家長就讀高校的意願實施詐騙,但犯罪分子不會突然出現,而是通過熟人介紹和長期溝通,讓考生和家長產生“有門路”、“很靠譜”的印象。
其次,在自己的包裝上,騙子下了很大功夫。法官介紹,很多騙子為了取得他們的信任,會通過朋友介紹、傳單、手機短信、郵件、微信、微博等各種媒體和社交平臺,向考生及其家長傳達自己能力非凡的信息。謊言說壹萬遍就能變成真理,重讀多次自我推銷是騙子的慣用伎倆。此外,騙子還下大力氣編自己的身份和聯系方式,抓住了考生家長“病急亂投醫”的軟肋。騙子自命名後成功的概率不低。
除此之外,最明顯的壹點就是要錢。騙子不遺余力的引導和表演,當然是為了騙錢。所以,壹般情況下,考生家長都要提前支付壹筆或多筆款項,美其名曰“活動經費”、“公關費”、“好處費”、“贊助費”等等,往往要幾萬,甚至幾十萬、上百萬。
■提示
建議家長先向招生部門查詢。
法官建議,家長要警惕身邊有“特殊身份”和資源的熱心人,尤其熱衷於打聽孩子的成績和理想院校。如果他們收到壹些可以上名校的陌生號碼的推銷信息,壹定要提高警惕,避免匆忙去醫院,把孩子的大學夢寄托在這些推銷信息上。
法官建議,對於主動提出幫助孩子學習的人,考生和家長要從各方面核實對方的真實信息,同時警惕自己的承諾,不要輕易表現出急需疏通關系。
如果確定學生在招生方面需要幫助,建議考生和家長聯系相關高校負責招生的部門,核實學院設置、招生政策等信息,或者利用網絡查詢類似的招聘信息。不要沖動轉賬,造成金錢損失。
最重要的是,法官提醒家長,天下沒有不勞而獲的事。作為家長,與其寄希望於高考後各種“牛人”“門”的加持,不如從孩子入學的第壹天起,就給予細心的教育。否則,被騙子盯上後,不僅沒有通過“潛規則”把孩子送到理想的學校,反而被騙子“深套路”騙了,損失慘重,還可能耽誤孩子復讀或尋找其他學習途徑。最好的時光。
北京史靜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凡表示,考生家長被騙的情況屢見不鮮,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家長“期待成功”的心態。
陳凡介紹,除了警惕身邊的詐騙分子,家長在與他人的金錢交易中也要註意保留證據,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首先是支付記錄。陳凡說,如果涉及到錢,應該盡量在銀行完成,並保留付款記錄。付款後,收款人可以寫下收條,必要時雙方協商可以納入紙質合同。
另外,如果需要與他人協調溝通,可以請第三人現場作證,同時註意錄音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