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工作學習表現突出,畢業後回國服務祖國建設;
2.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留學人員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相關獎學金項目遴選簡章的具體要求(見《2010國家獎學金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名單及項目指南》);
5.享受過國家留學基金支持的,回國後壹般要工作五年才能再次申請。
公派留學是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舉措。根據現代化建設的需要,選拔優秀人才出國深造是壹種重要的方式,壹般都是派往科技教育發達的國家和地區的知名大學。
資助主要包括壹次國際往返旅費和獎學金生活費,其中獎學金生活費是指國家派出的留學生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費,包括:餐費、住宿費、交通費、電話費、圖書資料費、醫療保險費、通訊費、壹次性安置費、零用費等。具體資助標準按照教育部和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此外,對於在國外壹流大學、壹流專業攻讀博士學位的少數人,如果其所在學科確實是國家急需的,且難以獲得國外的學費資助,可以提供學費資助,尤其是人文科學和應用社會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