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旨和業務範圍圍繞新農合相關政策的執行。
2.組織和協調農村合作醫療。
3.制定農村合作醫療相關配套措施。
4、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預算和管理。
5.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咨詢。
6、農村合作醫療人員培訓。
7、農村合作醫療的考核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