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主任:袁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和事務,制定機關工作制度,監督檢查工作進展;負責公文審核、文電、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政府信息);負責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辦理市人大代表和CPPCC委員的建議;負責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建設,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負責組織重大政策和綜合性政策研究;承擔重要會議文稿和綜合材料的起草工作;承辦法律事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2.人事科
科長:楊樹新
負責機關和市公務員局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管理和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3.規劃統計組
科長:楊
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中長期和年度規劃並組織實施;實行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員工資和財務預算相互制約機制,在編制和使用限額內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年度人事計劃,負責市直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人事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市政府直屬企事業單位政策性安置計劃;制定駐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審核財政統壹支付範圍內的人員和工資;負責綜合統計工作。
4.基金和財務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科長:王錦鵬
負責部門預算和決算的編制和執行;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審批下達支出計劃;牽頭制定政策性資金和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參與制定社會保障基金(資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制定全市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基金運營機構的監管制度、運行機制和資質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管理和運營;負責全市企業年度資金管理合同的備案和統計;參與制定全市社保基金投資辦法並監督基金投資運營;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監督檢查證和企業基金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審計。
5.就業促進科(移徙工人工作科)
科長:高潤如
制定促進城鄉壹體化就業的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促進就業、鼓勵創業、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管理;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特殊群體就業和就業援助措施;實施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就業管理政策;參與制定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落實農民工管理服務綜合政策法規,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落實;指導全市發展農民工勞務經濟,組織協調農民工統計工作,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項,綜合協調農民工培訓工作;承擔市政府農民工聯席會議和就業聯絡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失業保險政策、法規和標準,制定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建立失業預警系統,制定預防、調控大規模失業的管理措施;貫徹落實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權益保障的政策,審核市屬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方案;制定失業管理辦法,指導建立失業登記制度,承擔失業統計工作。
6、軍官安置科(滄州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科長:周冰
擬定全市軍轉幹部安置培訓計劃,提出部分企業解決困難、穩定軍轉幹部的對策;負責市直及駐滄單位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培訓工作;負責接收、審核、移交軍隊轉業幹部檔案,協調安置隨遷家屬;參與制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企業軍轉幹部救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檔案保管,相關人事代理、退休費及各種補貼的發放;為出國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辦理政審手續;協助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辦理社保、醫保等相關手續和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經濟實體。
7.職業能力建設科
科長:郭付長
制定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計劃;制定就業前培訓、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實施辦法、激勵措施和勞動預備制度;制定全市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職業資格管理工作;承擔市及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中級工職業資格的考試和綜合評價工作;制定全市職業技能競賽辦法並組織實施。
8、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滄州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科長:王煥鑫
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負責優秀專家的海外培訓;制定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和提高專家待遇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落實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留學回國人員安置、留學回國專家(來華)安置、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等政策;參與制定各類高層次人才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專家指導和留學服務。綜合管理全市職稱工作,制定全市職稱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和聘任計劃,負責全市初、中級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審批和備案;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資格(執業)審核和證書管理,監督和指導職稱考試。
9.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科長:張慶功
擬定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事業單位聘用細則並組織實施;制定事業單位人事登記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競爭上崗、考核獎懲等政策,按照管理權限承擔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地勤人員崗位設置方案的審批;制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和公開招聘計劃的審核或備案。
10,勞動關系科
科長:李
執行企業勞動關系政策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用工備案制度及勞務派遣管理制度;擬定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和國有企業及其負責人工資總額的實施辦法或細則;指導和監督市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領導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內外部收入監督檢查規範;組織制定地方勞動標準;審批市屬企業和外埠企業在滄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牽頭制定和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系的三方機制;擬訂進入企業的政策性安置人員勞動關系調整和初始工資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11,工資福利科
科長:田誌祥
負責協調企業、事業單位的工資收入分配;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各項補貼和退休政策的落實;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和工資總額管理;負責落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患病、工傷和生育停工期間的待遇;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政策法規的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機關福利基金的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退休(病假)的審批。
12,養老保險科
科長:張蘇光
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和其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政策;制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個人賬戶補貼辦法和預測預警制度;參與制定市級養老保險基金調整方案,審核市屬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負責全市特殊工種的鑒定和管理;負責全市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和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的審核;承辦全市企業職工提前退休的審批工作。
13,醫療保險科
負責人:韓邦義
醫療和生育保險政策、法規和標準的執行情況;制定全市醫療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制定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醫療生育保險管理和結算辦法,實行資格管理;擬定醫療生育保險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範圍和支付標準並組織實施;落實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障政策;制定機關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管理辦法。
14,工傷保險處(滄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科長:王福昌
執行工傷保險政策和標準;工傷認定和預防政策、行業差別費率、工傷醫療和工傷康復政策和標準的執行情況;擬定工傷醫療機構和康復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質標準;制定工傷保險基金管理細則;貫徹落實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工傷管理的有關政策;組織制定和調整勞動能力鑒定方法、工傷傷殘鑒定標準和非工傷傷殘鑒定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5,農村社會保險科
科長:張洪傑。
落實被征地農民農村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障政策及標準和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方面落實返鄉農民工養老保險與其他社會保險、農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被征地農民農村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障基金籌集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制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負責監督征地方案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操作程序,審核或審核社會保障費用及相關資料。
16,調解仲裁管理科(信訪辦)
科長:李宗強
制定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勞動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指導全市並參與處理駐滄單位跨地區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指導建立全市勞動人事仲裁制度;指導預防勞動人事爭議;負責信訪系統的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穩定維護。
17,外國專家局
導演:蘇
來滄工作的外國專家(包括經濟技術管理領域、教育文化衛生系統、外商投資企業、引進工程合同和重點建設項目來滄工作的外國專家、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專家)和本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國、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培訓的管理。
18,公務員局綜合管理科
科長:王喜金。
貫徹執行有關公務員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承擔對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公務員信息的統計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文電、會議、機要信息、檔案、政府信息公開、信訪、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職位管理、任免、公務員流動和考試錄用。
19,公務員局考核獎勵科
科長:許巍。
綜合治理政府的表彰和獎勵;完善公務員考核、表彰和獎勵制度;制定全市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政府表彰獎勵辦法,以省政府、省政府部門和市政府名義審核上報表彰獎勵人選,制定完善表彰獎勵對象享受相關待遇的細則;組織實施市政府各部門的全市性表彰獎勵活動。
20.公務員事務局培訓及教育組
科長:楊繼海
貫徹落實公務員培訓和在職教育的有關政策、法規和標準;負責機關公務員培訓、公務員對口培訓和公務員出國培訓;完善公務員培訓登記制度和質量評估辦法,建立公務員培訓監督檢查機制。
21,公務員局監督管理科
科長:孫誌海
完善公務員申訴投訴制度、公務員處分制度並組織實施對公務員的依法監督;實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制定公務員行為規範和職業道德建設標準並監督實施;制定機構改革人員的定崗分流辦法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