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協助行政經理組織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參加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準備相關資料,參與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變更、管理和延期,參與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變更、管理和延期。
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實施,協助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年度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協助考核公司下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參與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參與危險項目專項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檢查實施情況。
3.開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環境檢查,制定安全生產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編寫檢查通知單,制止發現的安全隱患或違規行為,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組織安全環境保護經驗交流和重大安全事故現場會,監督檢查在建工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的使用情況,監督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和履行情況,監督檢查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4.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按時報送月度和年度安全報表(局),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的動態管理和統計,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