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堅持教學並通過業余學習取得第二學位或更高壹級文憑的中小學教師,其待遇除按有關規定執行外,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壹次性獎勵。
脫產教育是指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參加脫產學習、培訓、進修等。離崗職工經單位批準後,仍保留其崗位和工齡(有的仍享受工資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