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以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資產為投資活動而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
2.報名方式:通過電子系統網上提交信息,網上審核。系統的網址是:(推薦IE瀏覽器)。
3.註冊流程:
4.註冊信息內容:填寫基金經理、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股東或合夥人、管理基金的基本信息。
5.註冊時限:材料齊全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到全部註冊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的方式,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註冊手續。
6.公示內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成立時間、註冊時間、地址、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基本信用信息等基本信息。
7.註銷登記: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的,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註銷基金管理人登記。-深圳伍肆已被撤銷註冊。
8.私募基金備案時間: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備案,按照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型,如實填寫基金名稱、資金規模、投資人、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聘請管理團隊管理基金資產的,公司型基金應當履行基金備案手續和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
9.私募基金備案時限:私募基金備案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到全部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信息的方式,完成私募基金備案手續。網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信息包括私募基金名稱、成立時間、備案時間、主要投資領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10.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考試,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以及其他情形。
11.信息報送:每月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更新私募投資基金信息,包括規模、單位凈值、投資人數等。
每季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更新私募投資基金信息,包括認購規模、投資人數量、主要投資方向等。
每年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東或者合夥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每年4月底前,通過系統填報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12.重大事件發生後10個工作日內上報。
(1)私募基金名稱和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更;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執行事務合夥人發生變更;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分立或者合並;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高級管理人員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五)依法解散、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六)其他可能損害投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
13.私募基金運作過程中發生重大事件時,管理人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報告:
(1)基金合同發生重大變更;
(二)投資者人數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
(3)基金清算或清盤;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生變更;
(5)對基金持續運作、投資者利益和資產凈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14,問題解答:
(1)在國內註冊的私募機構需要註冊,在國外註冊的暫不納入註冊;
(2)自然人不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3)未管理過私募基金的機構也可以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4)“靜默期”的要求適用於私募基金,即從公開發行基金公司辭職的基金管理人,3個月內不得從事私募基金的投資、研究、交易等相關業務;
15,新三板公司對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的要求:
1.企業申請上市過程中,中介機構核查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對於本監管問答函發布以來申報的企業,中介機構須核查是否存在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資基金,是否符合相應規定:
1.申請上市的公司或申請上市的公司股東屬於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資基金的,請主辦券商、律師核查是否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辦法(試行)》履行了登記備案程序,並請分別在保薦報告和法律意見書內說明核查情況。
2.同時申請上市發行股票時,請主辦券商和律師核查公司股票認購對象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資基金,是否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履行了登記備案手續,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並請分別在保薦報告、股票發行法律意見書或其他專項意見中寫明。
2.上市公司發行融資、重大資產重組中,對中介機構核查私募基金備案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自本監管問答函發布之日起,在上市公司提交的股票發行融資備案材料中,主辦券商和律師應分別核查上市公司股票認購對象和上市公司現有股東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資基金。是否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履行了登記備案程序。,並分別在《主辦券商關於股票發行合法合規性的意見》和《關於股票發行的法律意見書》中具體說明了核查對象、核查方法和核查結果。
自本監管問答函發布之日起,在上市公司披露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法律意見書》中,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應分別檢查交易對手和上市公司現有股東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資基金,是否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
16,問: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行政許可審查中,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有哪些要求?
答:《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對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有明確規定,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運作應當符合相應的規定。
在並購重組行政許可申請中,民間投資基金壹般以五種方式參與:壹是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作為發行對象;二是在申請上市公司合並或分立中,作為未上市公司股東(收購人或非收購人);第三,在配套融資申請中,是鎖價發行的對象;第四,在撮合融資申請中,是詢價對象;第五,作為申請人在申請免除要約義務時。
中介機構應當核查上述投資者是否屬於《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規定的私募投資基金,是否按規定履行了備案程序,並發表明確意見。
具體來說,對於第壹、二、三種情況,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事務所應分別在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和法律意見書披露核查意見;需要辦理備案手續的,應當在提交重組委審議前辦理。第四種情況,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事務所應在收到投資人報價後、向投資人發送支付通知前進行核查,並在合規報告中發表核查意見;發行報告中應披露中介機構的核查意見。第五種情況,財務顧問(如有)和律師事務所應在財務顧問報告和法律意見書披露核查意見;如果是要求辦理備案手續的,應該在我受理之前辦理。
本問答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答疑意見自發布之日起適用於已受理的並購重組行政許可申請。
17.發行監管工作中對中介機構檢查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對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有明確規定,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運作應當符合相應的規定。
從發行監管來看,私募基金壹般通過四種方式參與證券投資:壹是私募基金在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前投資入股或轉讓股份;二是首發企業發行新股時,私募基金作為網下投資者參與新股的詢價和申購;三是上市公司發行權益性證券(包括普通股、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時。)以非公開方式,由發行人董事會事先確定私募投資基金為投資人;第四,上市公司以非公開方式發行證券時,私募投資基金作為網下認購者參與證券發行。
保薦人、發行人律師(以下簡稱中介機構)應當對上述投資者是否屬於《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辦法(試行)》規定的私募投資基金,是否按照規定履行了備案程序進行核查並發表意見。
具體來說,對於第壹種模式(Pre-IPO)和第三種模式(三年期定增),中介機構應檢查發行人股東或事先確定的投資者中是否存在私募基金,是否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分別檢查發行保薦書、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中的核查對象、核查方式和核查情況。對於第二種方式(IPO網下詢價),保薦機構或主承銷商應在詢價公告中披露網下投資者的相關備案要求,在初步詢價結束後、網下申購前進行核查,網下申購前在發行公告中披露具體核查結果,並在承銷總結報告中予以說明;見證律師應當在專項法律意見中對投資者備案出具核查意見。對於第四種方式(壹年期定增),保薦機構或主承銷商應在收到投資者報價後、向投資者發送繳款通知前進行核查,並將相關信息詳細記錄在合規報告中;發行人律師應在合規報告中出具核查意見;發行報告應披露中介機構的核查意見。
本監管問答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已受理但尚未安排發審會的企業,應按上述要求盡快提交專項核查文件;已安排發審會且已通過發審會且尚未開始發行的企業,應按會後程序提交補充核查文件。
18.證券投資咨詢公司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應當按照規定向中國資產管理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辦理登記手續,完成登記手續並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後,方可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
19、私募基金開戶相關規定:
1.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有資產托管人的私募基金也可以由資產托管人開立。
為私募基金開立證券賬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資產托管人應直接到我行(鄧忠)滬、深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設立私募基金,可以根據不同的證券交易場所申請開立證券賬戶。
三。私募基金的證券賬戶名稱為“基金管理人全稱-私募基金名稱”,身份證件號碼為基金管理人營業執照中的註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為基金管理人組織機構代碼證中的代碼。
私募基金的證券賬戶名稱應當適當體現產品屬性。
四、申請開立私募證券賬戶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機構證券賬戶註冊申請表;
(2)中國資產管理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註冊的相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基金業協會出具的私募基金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4)基金管理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5)經辦人所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證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6)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有資產托管人的私募基金申請開戶時,還須提供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主管部門關於核準基金托管人資格的批復復印件(加蓋基金托管人公章)、基金管理人與資產托管人簽訂的托管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資產托管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加蓋公章)。
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資產托管人再次申請開立此類賬戶。第(二)、(四)項材料及基金托管人資格批準文件、資產托管業務許可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未發生變化的,無需再次提供。
5.申請開立私募基金證券賬戶,必須登記私募基金存續期。私募基金延期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資產托管人應當提交延期證明(加蓋公章),並及時辦理變更登記。
六、私募基金名稱變更的,應當提供新申請的私募基金登記證書等相關材料。
七、證券賬戶開立後6個月內無交易時,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資產托管人應當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證券賬戶註銷手續;未按規定註銷證券賬戶的,本公司有權註銷或限制該賬戶的使用。
八、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加強自律,不得為專門從事新股申購、風險警示股(ST股)炒作的私募基金申請開立證券賬戶。
本公司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對私募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情況進行統計監測。
九、私募基金參與證券市場投資活動由本公司負責結算的,可以采用證券公司結算方式或托管人結算方式。
證券公司的結算方式是證券公司通過其在本公司開立的客戶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包括私募基金在內的所有客戶證券交易的資金結算。
托管結算模式是托管人通過其在公司以個人名義開立的托管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其托管的私募基金等產品的證券交易的資金結算。私募基金交易采用托管結算方式的,應當使用專門的營銷單位,並事先取得交易所的書面同意。同時,托管人必須提前與本公司簽訂相關證券資金結算協議,並對多邊軋差業務承擔最終結算責任。對於由同壹托管人結算、由同壹管理人管理的多只產品,托管人* * *可以使用同壹專用營銷單元進行交易結算,自行辦理各產品證券交易明細結算。
20、私募基金信息分類公示制度
壹、分類宣傳的範圍
(1)規模宣傳
管理基金的規模以管理人在登記備案系統中申報的認購規模為準。基金是指運作中的基金,不包括已經清算的基金。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類型不同,選擇不同的分類標準。管理規模低於區間下限的管理人不納入分類公示範圍。
1,私募基金(自行發行)
分為4個規模:50億元以上,20-50億元,1-20億元,1-1億元。
2.私募股權基金(顧問管理)
分為4個規模:50億元以上,20-50億元,1-20億元,1-1億元。
3.私募股權基金
分為三個規模:6543.8+00億元以上、5654.38+00億元、20-50億元。
4.風險資本基金
分為1億元以上、55438+0億元、2-5億元三個規模區間。
5.其他私募股權基金
分為1億元以上、55438+0億元、2-5億元三個規模區間。此類公示內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註冊號、註冊時間、成立時間、註冊地點等基本信息。間隔按註冊號的順序排列。鑒於部分機構可能不願意對其管理的基金規模進行公示,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此類公示會註明“部分管理規模較大的基金的管理人不在充分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基礎上進行此類公示”。
對於管理不同類型私募基金產品的管理人,按照所管理的不同類型基金的認購規模進行統計。
(2)及時宣傳
這種公示主要包括管理基金規模為零,實收資本低於註冊資本的25%或者低於654.38+0萬元。公示內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註冊號、註冊時間、成立時間、註冊地點等基本信息。其中,涉及實收資本的,公示內容還包括實收資本金額和占註冊資本的比例。
(三)誠信宣傳
1,虛報
相關情況有四種:機構基本信息與工商基本登記信息不壹致;股東信息與工商信息不壹致;高級管理人員基金從業資格審查結果與提供的信息不壹致;虛報員工總數。
2.重大遺漏
相關情況包括四項:未填寫或遺漏基金運作中的信息;未填寫投資項目基本信息的;缺乏機構財務數據;未填報相關違法違規和不良記錄。
3、違反三條底線
相關情況包括三項:公開公示;向不合格投資者銷售;違背職業道德底線。
4.相關主體有不良信用記錄。
不良信用記錄主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實際控制人及相關高管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中國基金業協會紀律處分。公示信息中的相關信息將提供中國證監會信息披露、中國基金業協會懲戒的查詢鏈接。
誠信公示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登記編號、登記時間、成立時間、登記地點、相關信息、整改情況等。被列入虛報、重大遺漏、違反三條底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完成整改的,不列入此類公示。
私募基金管理人分類公示采取動態管理,將根據登記備案系統的數據及時更新。
二、對涉密宣傳信息的異議處理
(壹)當事人不願公示或者對公示信息有異議的。
1,對於公示的尺度,核實情況,如果沒有其他違法行為,那麽做好解釋工作,充分尊重當事人意願,不公示。
2.屬於即時誠信公示的,進行強制公示,並進行自律檢查。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視情況采取自律措施或者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二)公眾對公示信息有異議的。
對於此類異議,協會將進行自律檢查,如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將視情況采取自律措施或向中國證監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