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中央* * *印發《關於加強黨的領導為打贏疫情防控戰提供堅強政治保證的通知》。
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復工調度工作的緊急通知(國辦發〔2020〕2號)
3.《國務院防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海關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進口料件加征關稅措施的通知》(稅委會〔2020〕6號)。
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關於支持和鼓勵勞動者參加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線職業技能培訓的通知》(發改辦〔2020〕100號)
2.《關於采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用電成本的通知》(發改辦〔2020〕110號)
3.《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債券工作的通知》(發改辦[2020]111號)
4.《關於積極應對疫情創新招標工作確保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發改辦〔2020〕170號)
5.《關於發揮政府儲備作用支持應對疫情增加緊缺物資生產供應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184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條國家對傳染病防治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依靠科學、依靠群眾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