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協會是證券業的自律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中國證券業協會於8月28日正式成立,1991。是由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自願組成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行業自律組織。那麽,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證券市場自律管理知識講解。歡迎閱讀瀏覽。
壹、證券交易所自律管理
我國《證券法》第102條規定:“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壹)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職能
1.為組織公平集中交易提供保障。
2.提供場所和設施。
3.公布證券交易的實時日期,並根據交易日制作股市報價表並公布。
4.根據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上市規則、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則,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5.實時監控證券交易,並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報告異常交易。
6.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進行監管,督促其依法及時準確披露信息。
7.當證券的正常交易受到突發事件的影響時,證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術性停牌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事件或者為了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暫時停止交易。
(二)證券交易所的壹線監管權力
修訂後的《證券法》作為壹線監管機構,不僅保留了證券交易所的上述職能,還賦予了證券交易所以下監管權力:
1.按照規定限制出現重大異常交易的證券賬戶交易,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2.對證券(包括股票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申請行使審核權。
3.上市公司出現法定情形時,應當行使暫停或者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權。
4.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後,公司將在出現法定情形時暫停或終止其公司債券。
行使上市交易的決定權。當事人對證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上市、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決定不服的,我國《證券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
(三)證券交易活動管理
1.制定並公布相應的交易規則。
2.制定並發布相應的業務規則。
3.及時公布股市行情。
4.證券交易所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暫停或恢復上市證券的交易。
中國證監會也有權要求證券交易所暫停或恢復上市證券的交易。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市場準人制度,根據證券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中國證監會的要求,限制或者禁止特定證券投資者的證券交易行為。此外,證券交易所不得限制或者禁止證券投資者的證券交易行為。
5.《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要求,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符合證券市場監管和實時監控要求的計算機系統,並設立負責證券市場監管的專門機構。
(四)證券交易所會員的管理
1.會員管理。
2.會員交易席位管理。
3.自營業務和會員業務的管理。
4.檢查內部控制系統成員的財務狀況。
(五)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的管理
1.制定具體的上市規則。
2.證券交易所應當與上市公司簽訂上市協議,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應建立上市推薦人制度,確保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證券交易所應當監督上市推薦人有效履行業務規則規定的相關職責。
3.監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暫停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要求上市公司立即公布相關信息:公司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壹些投資者已經公開要約購買該公司的股票;上市公司根據上市協議申請停牌;中國證監會依法決定暫停股票交易,證券交易所認為必要時。
4.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上市公司股東持股檔案,根據國家有關限制股東持股數量及其交易行為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對上市公司股東在交易過程中的持股變動情況進行實時統計和監管。
二、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管理
證券業協會是證券業的自律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中國證券業協會於8月28日正式成立,1991。是由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自願組成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行業自律組織。
(1)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職責
根據我國證券法,中國證券業協會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教育和組織會員遵守證券法律、行政法規。
2.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反映會員的建議和要求。
3.收集證券信息,為會員提供服務。
4.制定會員應當遵守的規則,組織會員單位員工的業務培訓,開展會員之間的業務交流。
5.調解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的證券業務糾紛。
6.組織會員學習證券業的發展、運作及相關內容。
7.對會員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券業協會章程的行為,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管理職能。
1.會員單位的自律管理
(1)規範業務,制定業務指引。
(2)規範發展,推動行業創新,提升行業競爭力。
(3)制定貿易公約,促進公平競爭。
2.員工的自律管理
(1)從業人員資質管理。
(2)後續職業培訓。
(3)制定員工行為和道德規範。
(4)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管理。
例8 _ 7(2065 438+02三月考題選擇題)
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管理體現在保護利益和促進行業發展,具體體現在()。
A.員工資質管理和後續職業培訓
B.為從業人員制定行為和道德準則
c .為特殊崗位員工提供職業資格測試及相關後續職業培訓。
D.制定證券業的行為準則和法規
參考答案ABC
員工自律管理分析。具體包括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和後續職業培訓,為特殊崗位從業人員提供職業資格測試及相關後續職業培訓,制定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和道德規範,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管理等。
3.代辦股份轉讓系統。
例8-8(2065 438+02三月試題,是非題)
成立證券業協會是為了加強證券業之間的聯系、協調、合作和自律,以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
參考答案√。
成立證券業協會是為了加強證券業之間的聯系、協調、合作和自律,以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
65438+2002年2月65438+2002年6月,中國證監會頒布了《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格管理辦法》),自2003年2月起施行。
1.證券從業人員的範圍
根據《資格管理辦法》,證券業從業人員包括:
(1)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自營、證券經紀、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投資咨詢、證券投資管理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經理。
(二)在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機構從事基金銷售、研究分析、投資管理、交易、監督、審計等工作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經理;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基金宣傳、推廣、咨詢工作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經理。
(三)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中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專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
(四)證券信用評估機構中從事證券信用評估業務的專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
(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需要取得職業資格和執業證書的人員。
2.取得資格和執業證書
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從業人員資格審查、執業證書發放和執業註冊。中國證監會對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凡年滿18周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均可參加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職業資格不實行職業分類考試。資格考試包括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通過相關資格考試,取得相關資格。
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通過證券機構申請統壹的執業證書:
(1)已被組織錄用。
(2)最近三年沒有受過刑事處罰。
(3)不存在我國《證券法》第壹百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
(四)未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人員,或者已過禁入期。
(5)良好的品行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3.實踐管理
中國證券業協會應當建立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數據庫,進行資格公示和執業註冊管理。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可以接受證券經營機構的委托,代表受聘的證券經營機構從事本機構經營的證券業務。證券經營機構不得聘用未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到境外從事證券業務。
取得執業證書的從業人員變更任職機構的,新任職機構應當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日內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報告,中國證券業協會將對其進行執業登記變更。
4.相關處罰:
(1)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違反考場規則,擾亂考場秩序的,兩年內不得參加資格考試。
(二)取得資格的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執業證書的,不予頒發執業證書;已經頒發執業證書的,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註銷其執業證書。
(三)證券經營機構在申請執業證書過程中,弄虛作假、故意刁難當事人,或者未按要求履行報告義務的,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中國證券業協會對證券機構及其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處以警告或者3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證券機構聘用未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在境外從事證券業務的,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處以警告或者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拒絕接受中國證券業協會調查或檢查的從業人員,或者拒絕配合調查的用人單位,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給予從業人員暫停執業3至12個月或者吊銷執業證書的處罰;單處或者並處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
(六)因違反《資格管理辦法》被中國證監會依法吊銷執業證書或者被中國證券業協會註銷執業證書的人員,中國證券業協會可以不受理其執業證書申請。
(7)中國證券業協會工作人員不按照《資格管理辦法》履行職責,玩忽職守或者故意刁難當事人的,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給予紀律處分。
(四)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
證券從業人員信用信息記錄包括:基本信息、獎勵信息、警示信息、處罰信息。
第三,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自律管理
(壹)設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條件
設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具體而言,設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是自有資金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
二是具備證券登記、存管和結算服務所必需的場所和設施。
第三,主要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具備證券從業資格。
四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名稱應當標明“證券登記結算”字樣。證券登記結算采取全國集中統壹的運營模式。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章程和業務規則應當依法制定,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例8-9(2065 438+2002年3月試題,是非題)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名稱應當標明“證券登記結算”字樣。( )
參考答案√。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名稱應當標明“證券登記結算”字樣。
證券登記結算采取全國集中統壹的運行模式。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章程和業務規則應當依法制定,並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職能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依照《證券法》履行下列職責:
1.證券賬戶和結算賬戶的設立和管理。投資者在從事證券交易前,必須向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提交相關開戶材料,開立證券賬戶後方可從事證券交易。
2.證券的存管和轉讓。在無紙化交易模式下,投資者持有的證券必須集中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證券轉讓行為可以通過電子數據傳輸完成。
3.證券持有人登記冊和權益登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與發行人簽訂的協議,向證券發行人提供證券持有人名冊,準確記錄證券持有人的必要信息。
4.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交易的清算、結算及相關管理。證券的清算和結算統稱為證券結算,包括證券結算和資金結算。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的清算交收由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集中完成。主要模式是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作為中央對手方,與證券公司完成證券和資金的凈額結算。
5.發行人委托的證券權益分配。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可以根據發行人的委托,向證券持有人分配紅股、股息、利息等證券權益。
6.辦理與上述業務相關的咨詢、信息、咨詢和培訓服務。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單位辦理相關業務查詢。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為證券持有人提供代理投票服務等其他業務。
示例8-10(2065年3月438+02考試,對或錯)
為證券持有人代理投票也屬於登記結算公司的職能範圍。( )
參考答案√。
分析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證券法》設立和管理證券賬戶和結算賬戶應履行的職能;證券的存管和轉讓功能;證券持有人名冊和權益登記的功能;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交易的清算、結算及相關管理功能;發行人委托的證券權益分配職能;辦理與上述業務相關的查詢、信息、咨詢和培訓服務職能;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為證券持有人提供代理投票服務等其他業務。
(三)證券登記結算系統
1.證券實名登記制度。
2.銀行提貨系統。
3.分級結算制度和結算參與人制度。
4.凈額結算系統。
5.證券和資金清算的特殊系統。
例8-11(2065 438+02年3月考題選擇題)
屬於證券自律機構的是()。
A.證券交易所
B.證券協會
C.中國證監會(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的縮寫)
D.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參考答案AB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我國的證券自律管理機構是證券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根據《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我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實行行業自律管理。
四、證券業從業人員執業行為規範
為規範證券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根據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制定金融從業人員行為規範的工作要求和中國證監會的統壹部署,中國證券業協會於2009年6月5438+10月65438+9月正式頒布實施了《證券從業人員執業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規範》是我國證券業第壹部系統的從業人員自律規則,中證協將依據《規範》對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進行自律管理。
(1)適用對象和自律機構
本準則所稱證券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從業人員”)是指:
1.與證券公司簽訂委托合同的證券公司和證券經紀人的經理和業務人員。
2.基金管理公司的經理和業務人員。
3.在基金托管和銷售機構從事基金托管或銷售的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
4.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經理和業務人員。
5.從事上市公司並購的財務顧問機構的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
6.證券市場信用評級機構中從事證券評級業務的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
7.協會規定的其他人員。
《規範》明確規定,中國證券業協會是證券從業人員執業自律管理的“主體”。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管理接受中國證監會的指導和監督。
(2)基本準則
1.《準則》第五條規定,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接受並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監督管理,接受並配合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管理,遵守交易所的相關規則、所在機構的規章制度以及行業公認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
2.守則第六條規定,從業人員應當維護客戶和其他相關方的合法利益,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維護行業聲譽。
3.《準則》第七條規定,從業人員應當按照相應的業務規範和標準向客戶提供專業服務,對客戶進行證券投資教育,向客戶正確揭示投資風險。為保證必要的執業能力和專業水平,從業人員應當取得相應資格,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執業註冊,並接受中國證券業協會及其所在機構組織的後續職業培訓。
4.《規範》第八條規定,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自身利益或者利害關系人利益與客戶利益發生沖突或者可能發生沖突時,應當及時向所在機構報告;當不可避免時,我們應確保公平對待客戶的利益。
5.《守則》第九條規定,從業人員應當保守國家秘密、所在機構的商業秘密、客戶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對在執業過程中獲得的未公開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但國家司法機關、政府監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取證,或者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其提供的除外。員工在完成客戶服務或離開所在機構後,仍應按照相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承擔上述保密義務。
6.《指引》第十條規定,機構或者其管理人員向涉嫌違法違規的員工發出指令的,員工應當按照機構內部程序及時向高級管理人員或者董事會報告。院校應及時采取措施妥善處理。
機構未妥善處理的,從業人員應及時向中國證監會或中國證券業協會報告;中國證券業協會對從業人員的舉報行為予以保密。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有關人員不得對職工的上述舉報行為進行打擊報復。
(3)禁止的行為
1.員工的壹般禁止行為:
(1)從事或者夥同他人從事欺詐、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等違法活動。
(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誤導投資者。
(三)損害公眾利益、本機構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四)從事與履行職責有利益沖突的業務。
(5)以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貶損同行或爭奪業務。
(六)接受或者賄賂利益相關人。
(七)買賣法律禁止的證券。
(8)向客戶承諾投資不虧損或違規保證最低收益。
(九)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
(10)客戶信息泄露。
(11)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守則》規定的壹般禁止從業人員主要依據《證券法》第三章第四節。
2.證券公司從業人員的具體禁止行為:
(1)代理買賣或承銷法律禁止的證券。
(二)違反規定向客戶提供資金或者證券。
(三)侵占、挪用客戶資產或者擅自改變委托投資範圍。
(4)在經紀業務中接受客戶的充分授權。
(五)泄露自營交易信息,向客戶推薦自營證券,或者誘導客戶買賣該證券。
(六)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銷售機構從業人員的具體禁止行為:
(1)違反相關信息披露規則,擅自披露本基金的證券交易信息。
(2)不同基金資產之間、基金資產與其他委托資產之間的利益輸送。
(3)利用基金相關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4)挪用基金投資人的交易資金和基金份額。
(5)在基金銷售過程中誤導客戶。
(六)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4.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財務咨詢機構、證券信用評級機構從業人員的具體禁止行為:
(1)接受他人委托從事證券投資。
(二)與客戶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和損失,或者向客戶承諾證券投資收益。
(三)根據虛假信息、內幕信息或者市場傳聞撰寫並發布分析報告或者評級報告。
(4)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監督和處罰
1.《規範》第十五條規定,機構應當根據《規範》制定相應的人員管理、培訓和執業監督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管理,督促其依法執業。
該條明確了事業單位對從業人員的管理責任,將其管理責任從資格管理延伸到執業行為管理,強化了其管理責任,對於構建行政監督機關、自律組織和事業單位三級從業人員管理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2.《準則》第十六條規定,中證協對機構執行《準則》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從業人員及其所在機構應當配合中國證券業協會的檢查工作。
該條規定了中國證券業協會的檢查職能,《規範》將中國證券業協會的檢查範圍擴展至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不再局限於資質。
3.《規範》第十七條規定,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監管專業委員會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機構和從業人員進行懲戒。機構和從業人員對紀律處分不服的,可以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復議。
4.《守則》第十八條規定,從業人員違反《守則》的,中國證券業協會應當進行調查,根據情節輕重采取紀律處分措施,並將處分信息記入中國證券業協會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系統。涉嫌違法違規,需要給予行政處罰或者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的從業人員,移交中國證監會處理。
5.《規範》第十九條規定,從業人員違反《規範》且情節輕微,未造成不良後果的,中國證券業協會可以酌情免於紀律處分,但應當責成該從業人員所在機構進行批評教育。
6.《規範》第二十條規定,員工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所在機構處罰,或者被國家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的,該機構應當自作出處罰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報告,並知悉該員工違法違規行為被查處的事項。中國證券業協會將相關信息錄入從業人員征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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