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局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體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制定全縣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體育、文化網絡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體育管理工作,科學合理規劃我縣文化廣播電視體育設施布局,更新、改造和利用文化廣播電視體育設施設備。
(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審核、換發和吊銷相關文化經營活動許可證。
(四)指導和管理全縣文化市場(包括文化娛樂市場、演出市場、音像市場、電子出版物市場、圖書報刊市場、藝術文物市場、廣播影視市場、印刷市場、體育市場和其他文化經營活動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