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技術和鋼琴藝術的基本原理。
能夠為學生演示——這不僅意味著教師能夠很好地演奏壹首教學歌曲,而且能夠以專門針對學生問題的方式向學生演示。
能夠為學生講解和分析教學音樂的內容、風格、形式及其與演奏技法的關系——並且這種講解生動、具體,學生容易接受。能夠發現學生的主要問題,找到學生真正能夠實踐的有效解決方案。
有壹些教學經驗。
由於持續的“鋼琴熱”,形成了數量龐大的業余鋼琴學生。為了滿足他們的學習要求,我們的鋼琴工作者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紮紮實實地為提高民族音樂素質做出了貢獻。
同時,正如我們的鋼琴專家教授多次尖銳指出的那樣,在某些情況下,確實存在很多因為老師而耽誤學生進度的情況。他們把這比作“無證行醫”。對壹些沒有經驗的教師進行適當的培訓和提高,通過壹定的方式和途徑認定教師資格,似乎是壹個提上日程的議題。
在目前的情況下,對於如何選擇合格的鋼琴教師,我們只能提出兩點建議:
先請鋼琴教授,專家,幫忙推薦。
其次,如果壹個鋼琴老師的學生能夠順利通過之前所有的“等級考試”(尤其是更高級別的),就相當於間接確認了老師的教學資格。但應該如實承認,就全國範圍的分級考試活動而言,壹些通過了分級考試的學生(尤其是較低層次的)並不壹定意味著他們所接受的指導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