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創建於1952年6月,是新中國最早創辦的航空高等學府之壹。1978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為全國首批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1996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2000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研究生院;2011成為“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2017進入國家“雙壹流”建設序列,現有航天科技、力學、控制科學與工程三個學科入選第二輪“壹流”建設名單。學校現在隸屬於工業和信息化部。2012,12,2021年4月,工業和信息化部與中國民用航空局簽署協議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8 12、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是由工信部、教育部、江蘇省共建的。在70年的辦學歷史中,南航人秉承“航空報國”的傳統,遵循“團結、節儉、求實、創新”的優秀校風,踐行“智慧環繞萬物,道濟天下”的校訓,為推動學校的跨越式發展而不懈努力。目前,學校已發展成為以航空航天、民航為特色,理工結合,工學、理、經、管、文協調發展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我校飛行技術專業創建於2002年,入選教育部卓越工程師計劃、江蘇省特色專業、國家綜合教學改革試點專業、國家壹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專業成立20年來,已為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中國東方航空公司、中國南方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廈門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吉祥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順豐航空公司、首都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培養了6000余名本科學歷的民航飛行員。是我國培養高素質民航飛行員的重要基地。
二、培訓模式
學生通過相關選拔進入飛行技術專業培訓。整個培養過程分為三個階段:第壹階段,學生考入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技術專業,在大學學習公共課程、飛行基礎理論和專業課程;第二階段,送學生到中國民航局批準或認可的CCAR-141航校進行飛行執照培訓;第三階段,學生完成飛行執照培訓後,返校繼續相關課程學習,航空運輸駕駛證理論培訓和考試,本科畢業設計答辯。學生必須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飛行技術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業成績,符合畢業條件的,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頒發飛行技術專業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三、招生計劃和培養單位
2023年我校計劃在江蘇、北京、天津、浙江、湖北、廣東、河北、重慶、上海等9個省市招生340人左右。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2023年招生信息為準。
委托招生的航空公司有中國國際航空、中國東方航空、深圳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四川航空、順豐航空。
四、報名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2.熱愛民航飛行;具有高度的責任感、良好的工作態度、服務社會的意識和團結協作的精神;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3.報名參加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科目為理科,外語為英語。
4.根據委托培訓單位需求,性別要求為男性,年齡要求在16-20周歲之間;身高要求在168cm-186cm之間,飛行校企合作的派遣培養單位會認可我院有特殊身高要求的學校。
5.任壹只眼的遠視力不小於0.1;屈光度不要超過-4.50D_+3.00D的範圍;散光兩軸之差不應大於2.00D屈光參差不應大於2.50D兩只眼睛都沒有做過角膜屈光手術;無色盲、色弱、夜盲、斜視、青光眼或高眼壓。
6.性格開朗,情緒穩定;思維敏捷,反應靈活。
7.口齒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話溝通和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動詞 (verb的縮寫)招聘流程
報考我校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須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登錄中國民航招飛信息系統,完成考生報名、招飛申請作品集填寫、初檢面試、民航招飛體檢與鑒定、飛行職業心理測試、有效招飛申請確認、背景調查等考前選拔工作。
經中國民航飛行招聘信息系統確認的考生《飛行招聘有效申請書》將作為考生填報飛行技術專業高考誌願的依據,有意報考我校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如果中國民航飛行招募信息系統中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不在考生“飛行招募有效申請”範圍內,則視為無效高考誌願,我校不予錄取。
具體流程如下:
網上報名→初試→體檢和心理測試→飛行員招聘有效申請確認→背景調查→高考錄取。
在線註冊
有報名意向的考生,先根據報名基本條件和《飛行技術專業學生自薦標準》進行自查。符合基本條件者,在中國民航招聘信息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為:
初次檢查面談
根據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通知,或通過登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Zhaofei.com查詢初檢面試安排,考生攜帶填好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技術專業初檢報名表》和身份證原件到現場進行初檢面試。
身體檢查和心理測試
初試合格者將參加招飛單位和民航招飛體檢鑒定機構組織的體檢和心理測試,體檢標準按中國民用航空局頒布的《民航招飛學生體檢鑒定規範》執行。各類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確認飛行員招募的有效申請。
通過初試、體檢、心理測試的考生,通過中國民航飛行招聘信息系統確認其飛行招聘有效申請。
本底調查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規定》,需要進行背景調查。
高考錄取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是飛行技術專業,屬於本科提前批次錄取,不影響後續批次的報名。
2.學校遵守教育部關於2023年高考招生的相關加分政策,原則上承認省級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確認的國家加分項目,按照加分後的分數錄取學生。
3.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選擇的科目應符合我校對飛行技術專業的要求: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四省考生選擇的科目為物理或化學;江蘇省、河北省、湖北省、廣東省、重慶市考生首選物理科目,復試科目不限。
4.2023年我校招飛最低控制分數線為當年當地高考文化課總分的60%,英語單科原始成績必須達到95分以上。通過我校組織的初試面試、體檢鑒定、心理測試和背景調查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績和英語單科原始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比較英語、數學、語文、綜合成績。具體備案規則以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如遇國家招生政策調整,將另行通知。
5.在未完成征集計劃的省份,考生可根據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安排,參加征集誌願。參加征集誌願的考生必須符合我校要求,在中國民航招飛信息系統中的“飛行招募有效申請”必須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六、學校管理和淘汰機制
1.在校學生管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手冊執行,實行準軍事化管理,有專屬服裝補貼和空乘夥食補貼。
2.新生入學後,學校和中國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體檢鑒定專家委員會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關於招收飛行技術專業學生的規定對學生進行復審,復審合格者註冊為學生;復試不合格者,將根據不同情況處理,直至取消資格。凡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在招生過程中弄虛作假或營私舞弊的學生,無論何時發現,壹經查實,壹律取消其學籍,未取得學籍者不予註冊,並報有關部門查處。
3.學生在住宿期間因身體或技術原因停飛的,可根據《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學籍管理辦法》和《飛行技術專業學籍管理補充規定》申請轉交通運輸專業。
七。就業問題
本專業采用訂單式培養。學生入學後必須接受學校的統壹分配,與學校和航空公司簽訂培養協議,畢業後進入簽約航空公司從事民航飛行員工作。
八。相關費用和獎學金制度
1.本專業學費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於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實行學分制收費。
2.學生在CCAR-141航校進行飛行執照培訓期間產生的培訓費用由簽約航空公司承擔。
3.學校建立了“全方位、開放式”的獎學金制度,新生入學時有“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要在準確掌握貧困家庭學生基本信息的基礎上,建立“貸、獎、助、勤、補、減、導”的資助體系,按照經濟資助和精神資助雙重資助模式,構建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服務體系、就業服務體系、學習服務體系和人才服務體系,全力服務貧困家庭學生成長成才。
九、註意事項
1.在招生過程中,凡為學校報名的學生,如有虛假或弄虛作假行為,學校將負責賠償學校損失,學校保留進壹步追究的權利。
2.其他信息以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公布為準。
X.監督機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紀檢監察部將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監督暫行辦法》對飛行技術專業招生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為025-84891546。
XI。聯系信息
聯系電話:4001815200,025-52112751;咨詢時間:工作日9: 00-11: 30,14: 30-17: 00。
通知和公告發布渠道: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將軍大道29號,郵編:211106。
十二。補充條款
1.如遇國家或省/市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按要求進行相應調整,並另行公告。
2.本簡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負責解釋。
附:飛行技術專業學生自薦標準。
為確保飛行技術專業學生招生工作順利完成,現將報考飛行技術專業的基本身體條件公布如下,以便大家了解飛行技術專業學生的身體狀況,學生可以考慮自己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招生。
飛行技術專業學生的基本身體條件如下:
1.身高不得低於168cm,不得高於186cm。
2.體重指數不應該是24或者18.5。註:身體質量指數=體重/身高的平方。
3.任何壹只眼的遠視力不得低於0.1,屈光度不得超過-4.50D_+3.00D的範圍;散光兩軸之差不應大於2.00D屈光參差不應大於2.50D兩只眼睛都沒有做過角膜屈光手術;不應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視、青光眼或高眼壓。
4.五官端正,反應能力敏捷,身體協調能力強。
5.不應有惡性腫瘤及其病史,以及可能影響功能的良性腫瘤。
6.艾滋病毒抗體檢測不應呈陽性。
7.不得有病毒性肝炎或乙肝表面抗原陽性。
8.不應有消化系統疾病、功能障礙或手術後遺癥。
9.不應有影響功能的骨、關節、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損傷、手術後遺癥和功能障礙。
10.應該沒有心血管疾病。
11.不得有泌尿生殖系統疾病或畸形;應該沒有尿路結石和膽結石。
12.不應有慢性疾病或呼吸系統功能障礙;應無肺結核、氣胸、胸廓器官手術史。
13.應該沒有血液系統疾病。
14.不應有風濕性、內分泌、營養代謝疾病。
15.皮膚及其附件不應有傳染性、不可治愈性或功能性疾病。
16.不得有前庭功能障礙,不得有影響功能的咽、喉、口腔疾病或畸形,不得有嗅覺和聽力喪失,不得有中耳炎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