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防火中心的培訓是騙子嗎?
很多人都誤解了。現在公共消防宣傳屬於社會公共消防機構,很多屬於消防協會。現在國內很多消防宣傳都屬於政府外包體系(網上搜索“消防宣傳外包”)。國家支持消防公益宣傳。“根據《消防法》第壹章第七條,國家支持和鼓勵推廣使用先進的消防和應急救援技術、裝備,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消防公益活動。我聽過類似的課程,剛開始也很懷疑,但當我了解清楚後,感受到的只有敬佩。為什麽?因為這個行業的存在,因為這些公益消防宣傳員的存在,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家庭因為接受了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而減少了不必要的事故。據權威統計,因為防火教育,全國每年的火災發生率至少降低了30%!也許我們在質疑為什麽我們還在賣滅火器。在我國,我們單位滅火器配備率為99.9%,而家庭滅火器配備率不足0.5%,火災傷亡家庭比例高達70%。難道家庭真的比工作重要嗎?火災是我們無法預測的。想象壹下,如果發生火災,我們有意識地不配合滅火和逃生工具,我們能做什麽?比如壹根簡單的電線著火了,我們家能怎麽辦?逃跑?妳想要這房子嗎?不逃,命就沒了!關鍵是高樓失火有幾個人能逃出去?滅火器不是每個家庭都應該有的東西嗎?我參加過幾次培訓。據我所知,妳們配備滅火器是自願的,我沒看到有強制要求。只要不冒充消防隊,只要產品和東西有3c認證,有公安部消防網備案,別人賣產品就是合法的。先不說別人的公益宣傳推廣消防器材是騙子。國家有相關規定,公益服務可以商業化、市場化。如果沒有資本運作,就不可能為社會提供更好的消防宣傳服務。別人開車出去推廣妳也是要花錢的。別人要生活,別人有家庭,別人不用吃飯嗎?如果我們只是工作而不給妳工資呢?妳肯定會說不,我個人認為,花幾百塊錢買新的消防器材,很貴,還說別人是騙子。我想說,舍不得花幾百塊錢是不負責任,不重視家人和家人的安全是不負責任嗎?我們永遠不要站在道德制高點上,輕易給壹個東西下定義,這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