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標識符的命名規則
1.標識符用於命名變量、方法和類。
2.以字母、下劃線“_”和“$”開頭,後跟字母、下劃線“_”和“$”或數字。
3.區分大小寫。
4.要用有意義的名字,達到知道名字意思的目的,長度不限。
5.盡量不用中文。
6.它不可能是真的或假的。真假不是關鍵詞,但有特殊用途。
7.避免與java關鍵字和java類庫的類名重名。有51個java關鍵字* *,如下:
第二,對不同的標識符使用不同的命名規則。
1,包名:全部小寫,用“.”分隔,每個點代表壹級目錄,至少要有壹級目錄。
(1)單級包:小寫。如:com
(2)多級包:小寫,用“.”隔開。如:com.baidu.www
2.類或接口:所有單詞都大寫。(大駝峰法)
(1)壹個詞:首字母大寫。例如:學生、人
(2)多個單詞:每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如:HelloWorld,ServerSocket。
3.方法或變量:第壹個單詞的首字母小寫,第二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小駝峰法)
(1)壹個單詞:首字母小寫。如:姓名、年齡
(2)多個單詞:第二個單詞的第壹個字母大寫。如:stuName,showTime
4.常量:全部大寫,單詞鍵用下劃線“_”分隔。
(1)壹個字:全大寫。如圓周率、計數
(2)多個單詞:全部大寫,用“_”分隔。如:RESULT_OK,WINDOW_HIERARCHY_TAG。
總之,遵循這種命名約定,不僅有助於他人更快地閱讀我們的代碼,了解代碼中的成員,還可以減少很多實際開發中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