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強調,校外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開展項目培訓,不得違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培訓內容不得超過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頻次必須與招生的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本縣(區)中小學同期水平。
培訓時間不得與當地中小學教學時間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 30,不得留作業。嚴禁在中小學組織舉辦考試、競賽和科目排名。
擴展數據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根據開設的培訓項目和規模,配備結構合理、數量充足的專兼職教師,專任教師人數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單個教學場所(含教學點)專任教師人數不少於3人。
校外培訓機構聘用的專兼職教師應當具備教師資格或者相關專業技能。其中,從事與升學或考試相關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等學科及其延伸培訓的教師,應當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校外培訓機構聘用外籍教師應當符合《貴州省外籍教師聘用相關規定》的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在公辦和民辦中小學(幼兒園)聘用在職教師。
人民網-校外培訓機構20:30以後不準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