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營業執照公示(工商或民辦非企業)。
3.人事公示:教師公示(照片、姓名、教師資格證號、授課科目等。),財務人員的公示,安保人員的公示。
4 .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布。
5.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培訓內容、課時、招生對象、進度、課時等。應當向當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示。
6.校外培訓機構要實事求是地制定招生簡章,制作招生廣告,向審批機關備案並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