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之我見
各縣招生委員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中央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鐘發[2019]26號)和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中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教育事業發展情況 進壹步深化初中教育改革發展,高質量普及高中教育,切實規範辦學行為,努力提高辦學水平,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
壹、報名條件
(壹)申請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2.初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3.身體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適用:
1.壹年級學生、二年級學生和高中學生;
2.因觸犯刑法被追訴或者正在服刑的;
3.國家規定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傳染病患者。
二、招生計劃
(壹)本市普通高中、中專計劃到達縣和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考生填報誌願前,市教育考試院將向社會公布市教育局下達的計劃和省直有關部門下的我市招生計劃。
(二)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全市分為漣水縣、盱眙縣、金湖縣、市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清江浦區、淮安區、淮陰區、洪澤區、工業園區、生態旅遊區)四個招生區域。江蘇省淮陰中學創新人才實驗班180人,江蘇省清江中學國防班90人。招生計劃在學校招生總計劃中單列,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不轉入學校其他招生計劃;另外兩所學校計劃在市區招生區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學校所在招生區域內招生,不得跨區域招生。
(3)繼續實施熱點高中(即四星級高中)70%定向分配政策。各縣熱點高中計劃的70%分配給本縣(區)初中,並報市教育局備案。江蘇省淮陰中學、江蘇省清江中學、淮陰師範學院附屬中學(含新校區)招生計劃的70%分配給經濟技術開發區、清江浦區、工業園區、生態旅遊區的初中和市屬初中。
(4)熱點高中繼續實行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計劃數原則上不超過30人。
(五)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壹管理,招生範圍應與當地公辦普通高中壹致,實行同步招生;如果生源不足,市教育局將在全市範圍內統籌調整招生計劃。
(6)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3+3”中等職業教育和分階段高等職業教育,外省市中專由省下達,市統壹實施。
(七)高中招生學校必須有辦學許可證,並通過年檢。普通高中需要按照規定取得開辦國際班的資格。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學校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錄取規則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開展招生工作、招收新生的基本依據。各學校擬定的招生章程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其他省市有關規定。學校擬在各類媒體上公示的招生簡章,程序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淮安市委宣傳部等部門聯合發布的《淮安市學校招生廣告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後方可發布。
四、報名工作
(1)時間:2021中考報名和2022級學生生物、地理考試報名分別於1中旬和3月初結束。
(2)地點:由於普通高中在當地招生,所有今年報名的考生必須進壹步確認自己的招生地區。應屆初中畢業生須按學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確認招生地區;非應屆初中畢業生須按原戶籍地或戶籍地確認招生地區。此項工作由原註冊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
從2022年開始,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在學籍所在的招生地區報名填報誌願,非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在戶籍所在的招生地區報名填報誌願。
(3)收費:根據《淮安市教育局、淮安市原物價局、淮安市財政局關於明確中考收費標準的通知》(淮教財〔2006〕7號、淮價費〔2006〕52號、淮財綜〔2006〕9號),參加中專招生考試的考生須繳納報名費12元。地理、生物、信息技術、藝術類科目不收費。制作試卷(答題卡)、評卷費用由市教育局承擔,組織考試費用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承擔。
動詞 (verb的縮寫)自願參軍
(1)時間:6月3日至6月5日,2021。
(二)江蘇省淮陰中學創新人才實驗班、江蘇省清江中學國防班單獨設置誌願。除個別誌願外,考生只能填報所在招生地區的普通高中誌願,四星級普通高中誌願數量不超過3個。普通高中以外的學校,考生可向市教育考試院報任壹計劃。
(3)誌願填報網上進行,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填報和修改誌願。網上填報截止後,由縣區招錄機關打印考生誌願核對表,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統壹組織實施學校網上填報誌願的確認工作。考生在填報誌願前壹定要充分了解和把握招生政策。誌願者必須自己簽名,確認後不能更改。如果確實違背考生意願,可於6月10到市教育考試院進行更改。
(4)為完成各校招生計劃,規範招生行為,各校現場招生結束後,市教育考試院將統壹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及計劃數,填寫征集誌願的分數要求。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於7月18日至6月19日在網上填報誌願,到縣(區)招錄機關指定地點確認,由市統壹組織錄取,但不填報。
六、考試、閱卷
(1)考試科目及成績:語文、數學、英語150(英語150含聽說測試30);道德與法治、歷史各45分;物理80分;化學60分;體育50分;信息技術、生物、地理滿分100,音樂、美術滿分50,均按10%的分值計入中考總成績(成壹法);中考總分770。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由縣(區)根據教育部門要求組織,考試成績轉換為合格和不合格檔案。隨著新高考方案的實施,2022年中考招生改革將進壹步深化。
(2)考試時間和形式:語文150分鐘;數學和英語各120分鐘;物理和化學分時段考試,包括:物理80分鐘,化學60分鐘;道德、法治、歷史合二為壹開卷考試,90分鐘;生物、地理合並考試90分鐘;藝術與信息技術結合現場考試,考試時長***60分鐘;英語聽力和口語將通過計算機測試;體育課實行電子考試。
(三)考試組織領導:全市中等學校招生統壹文化考試和高二生物、地理考試,按照《淮安市中等學校招生工作細則》的要求,在市招生委員會、市教育局的領導下,由市教育考試院及相關處室實施。全市統壹文化考試日期為6月15、6月16、6月17。4月完成體育、藝術與信息技術、英語聽說測試、理化生實驗操作測試。高二生物地理考試於5月18完成。
(四)實行入學考試和畢業考試相結合,考試成績不僅是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
(5)所有考試均在標準化考場進行。
(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納入考生檔案,作為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和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
(七)市教育局統壹組織命題和網上閱卷。考試成績通知書由縣、區招考機構統壹印制,分發給學校和考生。
七。錄取工作
各類學校招生工作,在市招生委員會和市教育局的領導下,由市教育考試院會同相關處室實施。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自願的基礎上嚴格擇優錄取。
接納原則
1.2021未參加中等學校招生統壹文化考試的考生,不具備錄取資格;任何學校不得在中考錄取前通過組織考試或變相考試的方式錄取新生;嚴禁任何學校招收已被其他學校正式錄取的考生,杜絕二次錄取。
2.各類學校錄取以考生意願為基礎,根據中考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水平。
3.學校根據其預先公布的招生章程錄取學生,並負責對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解釋,處理其他遺留問題。對不同誌願最低錄取分數線上總分相同的考生,優先錄取誌願;對於同壹誌願最低錄取線上總分相同的考生,學校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者,文化成績相同者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之和、語文、數學成績之和、數學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4 .高中新生,綜合素質測評、理化實驗操作必須合格或以上。
5.四星級普通高中可在其招生區域內實行自主招生政策。學校將制定方案,於6月23日前向全校和社會公示擬推薦人選,並於6月27日前將公示後符合條件的人選報市教育局審批。自主招生錄取分數線在學校統招計劃30%的錄取線內最多可降50分,具體降分標準由各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確。被教育部授予“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的淮安市淮海中學,招收足球特長生40人(男20人,女20人),淮安市楚州中學作為“女足”試點學校,招收女足特長生26人。兩校招收的足球特長生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低於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
6.熱門高中錄取分五步走。第壹步,在全市範圍內根據個人意願選擇江蘇省淮陰中學和江蘇省清江中學。第二步,熱點高中按其招生地區第壹誌願錄取統招計劃的30%(江蘇省淮陰中學、江蘇省清江中學統招計劃的30%從單獨計劃中扣除)。第三步,熱點高中統招計劃30%的錄取線降20分,按第壹誌願選擇定向分配計劃。第四步,熱門高中選擇其招生區域內的最佳招生計劃。第五步,對於熱點高中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計劃和定向分配計劃,在學校所在的招生區域內根據考生意願擇優錄取。非戶籍學生、借讀(借、貸)生、不符合公辦初中定向招生條件的學生、2020年7月1後轉學的學生,不享受該校初中定向計劃降低錄取分數線政策。
7.非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普通高中,從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扣除10分後參加錄取。
8.中考成績公布後,市教育局將公布四個招生地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和全市其他學校最低控制線。任何學校不得在招生地區控制線下招收考生。
9.師範學校教師五年制高職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得低於中考總成績的60%。
(2)入場時間
1.普通高中錄取時間為7月3日。
2.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3+3”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分階段進行。錄取時間為7月5日至7月7日。
3.中專、技工院校錄取時間為7月8日至7月10。
八。關懷政策
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錄取時給予照顧(考生有兩個以上照顧條件的,只享受其中壹個,照顧分不累計),學校擇優錄取。
(壹)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二)歸僑子女、歸僑青年、華僑子女和港、澳、臺籍外省考生加10分投檔。
(3)烈士子女錄取時,加當年中考文化成績的10%。
(四)駐淮軍人子女照顧政策按淮發[2013]43號文件執行。
(5)照顧非駐淮軍人子女的政策。
1.駐國家、西藏自治區確定的三類以上(含三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確定的二類以上(含二類)海島的軍人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危高危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按當年中考文化成績的10%加分。
2.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壹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確定的三類海島部隊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壹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戰時榮立二等功或三等功以上的軍人的子女,按當年中考文化成績的5%錄取;受到戰區(原大軍區)級以上表彰和因公致殘(五級、六級)的軍人子女,按當年中考文化成績的4%錄取。
(六)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子女,錄取時加30分;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公安民警子女,錄取時給予10分。
九、組織管理
中考任務重,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註度高。各縣區招考委和教育行政部門壹定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中考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1)加強領導,確保入學考試順利進行。各縣區、各學校要進壹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統壹領導,落實屬地責任,建立健全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防止出現重大事故和失誤,確保改革順利實施。嚴格執行責任制和問責制,對報名、誌願填報工作組織不規範、考場紀律不嚴、招生混亂以及因地方保護主義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安全、不穩定問題,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既要保證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的完成,又要嚴格執行批準的招生計劃。
(2)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工作。各縣區、各學校要認真做好中考安全管理工作。第壹,試卷安全,保證不被泄露。各縣區招考機構和考點要加強硬件建設,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和考試管理制度,確保命題、閱卷、運輸、保管、評卷、錄取等各個環節萬無壹失。二是考試安全,確保考風正確。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加大誠信考試的宣傳力度,教育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紀律,有效遏制各種形式的舞弊行為。三是考生安全,確保不出意外。市、縣(區)要認真做好安全、衛生、防疫、交通、應急機制等保障工作,確保考生考試期間的安全。四是信息安全,確保專人負責。各縣區招生機構和初中學校要做好信息安全工作,未經批準,不得向當地市縣(區)招生部門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提供學生信息。
(3)做好服務,實行“陽光招生”。招生部門和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要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利用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及時發布招生政策、招生辦法、錄取結果等非保密招生信息。要進壹步完善招生過程中的監督機制,加強紀檢監察和輿論監督,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四)嚴明紀律,規範招生行為。各級各類學校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關於高中招生文件的規定。
1.未經市教育局批準、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且未按規定參加年檢的學校,不具備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基本條件的學校,不得招生。未取得國際班招生資格的學校,不得以國際班名義招生。民辦高中必須自主辦學,不得從民辦高中和公辦高中招生。否則,所有入學學生將無法獲得學籍,遺留問題由學校負責。
2.根據蘇交誌[2016]10號文件規定,學校不得上報招生計劃,不得註冊為社會培訓機構等單位的代理。被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錄取的新生,必須嚴格按照市教育考試院打印的錄取名單辦理報名手續。
3.任何學校不得在新聞媒體上發布虛假廣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爭奪生源,不得進行貶低其他學校的宣傳。學生所在學校必須在填報誌願前將市教育考試院編制的《中專招生簡章》發給每位考生。招生學校不得通過考前與考生簽訂協議的方式,誘導學生填報誌願,做出任何承諾。
4.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初中畢業生資格審查和學籍變更審查。凡反映非初中畢業生以初中畢業生身份在普通高中就讀,申請虛假學籍參加定向分配計劃的,壹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5學校要認真做好引導考生填報誌願的工作,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強制考生填報誌願;不誤導、欺騙考生填報誌願,特別是不屏蔽省市有關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強制考生報考本校或其他指定學校;任何學校都不允許有償招生。壹經查實,對收送“介紹費”、“推薦費”的學校和個人,將按照蘇教辦[2065 438]14號文件要求嚴肅處理。
6.在招生工作中,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收費政策,嚴格執行批準的招生計劃,嚴格執行招生審批程序,嚴格履行錄取手續。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區市招生。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及擬錄取人選須報市教育局審核。嚴禁任何學校閉門造車,擅自招生。所有學校必須憑市教育考試院批準的錄取名冊申請新生學籍。各校錄取通知書由市教育局統壹印制。
7.嚴禁發布、宣傳和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以上意見,請各縣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認真貫徹執行,並傳達到所有初中和招生學校。
淮安大學招生委員會
2021 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