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是企業對人才選拔的壹種謹慎態度。妳看似白做了,但企業培訓也需要人力和精力。
其次,企業這樣做明顯違反勞動法。如果它不要妳,妳可以收集工作證據,比如考勤卡、培訓通知等,要求企業支付勞動報酬。當然,企業也可能會找妳要培訓費,這是很瑣碎的事情。
最後,為期三天的企業培訓不僅是讓企業了解妳,也是妳了解企業的壹個機會。為什麽不呢?我們說眼見為實。反正是雙向選擇。不管要不要生意,都要好好表現三天,仔細觀察。如果不好,就離開。誰能阻止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