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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國家稅務局機構設置

赤峰市國家稅務局有10個行政機關,2個直屬事業單位,4個事業單位,還有機關黨委辦公室,下轄12個縣國稅局,15個分局,37個稅務所。1,辦公室

負責起草、審核重要文件和報告,承擔稅收法規的清理、認定和匯編工作;負責組織召開全市全國稅收工作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和常務會議;負責文秘事務、信息整合、新聞宣傳、報文處理、文件檔案、印章管理、督查調研、調查研究和外事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負責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和CPPCC委員的議案,並為其保密;負責信訪事項的辦理、轉辦、督促和督辦;負責各類報刊的訂閱和發行;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2.政策和法規科

負責相關政策法規的調研;負責貫徹、建立和實施規範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稅收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的目標管理考評;負責執法責任制的實施;負責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幹部執法資格的認定;負責區域局監管部門部署的系統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負責稅務行政復議、訴訟和賠償等法律事務,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流轉稅管理科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流轉稅的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內部管理。負責增值稅、消費稅和車輛購置稅稅收政策的實施,根據稅法規定和稅種特點,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所轄稅種的具體征管辦法;處理稅收法律和政策執行中的有關事宜;流轉稅政策研究、信息收集和業務培訓;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政策管理;負責增值稅金稅工程的業務管理;負責執行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和管理措施;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認定;負責出口退稅計劃的管理;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批;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電子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負責出口退稅電子信息的收集、審核和傳輸;負責電子口岸執法系統的推廣應用;組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檢查和清算;負責增值稅、消費稅、金融保險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稅務調查;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4.所得稅管理科

負責內資企業所得稅征管和政策管理及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管理;負責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組織、監督和指導,安排企業所得稅的各項檢查;按照規定權限受理和審批各類減免稅,監督檢查各項政策的執行情況;履行對匯款會員企業的地方監督管理職責;負責稅源監控和調查,及時報送稅源信息,分析稅源變化情況;制定並實施各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規範稅前扣除相關會計核算;負責所得稅政策的宣傳和調研;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涉外稅收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現行涉外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執行和日常管理;負責國際稅收協定的實施;負責大型涉外企業反避稅、稅務稽查和信息交流、中外居民跨國所得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5.收藏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綜合稅收征管制度和措施;負責稅務登記等稅務信息的管理;牽頭對征管質量進行綜合評估;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的稅收征管工作;負責組織除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征管軟件和稅控工具的推廣應用;負責社會稅收協作和稅收保護,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竊取普通發票等違法行為;牽頭制定並組織實施綜合納稅評估制度和措施;負責納稅服務、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檢查及其綜合制度和措施的制定;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6.規劃和統計科

負責本系統稅收計劃的編制和分配,對稅收信息和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匯總和上報;負責全市百萬元及以上重點納稅人的監控;負責稅務會計的監督、管理、指導和檢查;負責稅務會計政策的執行和解釋,辦理退稅審批;負責辦理延期納稅的轉移;負責各種稅收憑證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7.財務管理科

負責系統資金預算的編制、執行和決算;負責本級機關及其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基本建設管理;負責本系統的內部審核;負責管理本系統的政府采購;負責本系統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本系統稅務制服的管理;負責本系統銀行賬戶的管理;配合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 * *承擔科級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8.人事教育組

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副股級以上機構的設立、更名、申報和審批的設置和管理;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國家公務員的人事管理;負責管理全市國稅系統的編制、核定、統計和分解工作;負責全市基層國家稅務局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交流、調配、獎懲;負責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績效考核的日常運行和監控;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的人事檔案、勞動工資、保險福利等工作;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評估基層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總結推廣工作經驗;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各類創先爭優活動的組織、指導、考核和驗收;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獎勵工作的承辦;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廳級,隸屬人事教育司)。貫徹各級有關退休的方針政策;負責監督檢查離退休人員政治生活和經濟生活福利的落實情況;接收和處理退休人員遺屬的管理;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政治學習、文體活動和日常管理服務。

9.監督辦公室

監督檢查全市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財經紀律和人事制度的行為;受理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和投訴,以及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處分的投訴;查處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0,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

負責貫徹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上級制定的相關征收業務、工作制度和實施辦法;負責全市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及相關政策法規的執行和業務指導;負責全市車輛購置稅票證的征收、保管、發放、使用、保管、作廢等管理工作,編制票證使用明細清單和票證月報表;負責辦理本市汽車、掛車、免稅車輛的車購稅征收業務及交易、掛失的補征、補發和備案;負責車輛購置稅征管業務和政策的咨詢和解釋;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黨組織換屆工作;負責發展黨員、組織關系、收繳黨費;負責組織召開黨員大會,組織黨員學習教育活動;負責機關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機關綜合管理的宣傳教育;負責市局工會工作,組織各種文體活動,組織各種競賽,活躍職工文化生活;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1,檢驗局

負責紅山區國家稅務局、松山區國家稅務局、赤峰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所轄企業涉稅案件的執行,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大案要案的查處,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本系統的稅務稽查工作;負責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收違法案件的調查、審理和執行;組織實施稅務檢查規章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務案件報告的受理和傳遞;審核下級稅務檢查;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的調查;負責領導組織稅收專項檢查;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內設機構7個:辦公室、綜合選案股、稽查壹股、稽查二股、稽查三股、案件審理股、案件執行股,均為正股級。

2、直屬稅務局

直屬稅務局負責洪山區轄區內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企業、代征稅款的中央直屬企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涉外企業的稅收征管,是壹個非全功能的分支機構。負責所轄企業的稅收監控、管理和服務,負責所轄納稅人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稅源預測分析、重點稅源管理的跟蹤監控、納稅宣傳、納稅輔導、稅務調查、納稅服務、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提醒、數據采集分析、壹般違法行為處理。內設機構6個:辦公室、綜合業務股、稅源管理壹股、稅源管理二股、稅源管理三股、納稅服務處,均為正股級。1,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國稅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管理和指導,對各縣區信息化建設進行目標考核;負責市局和基層局各類電子信息的管理;負責全市國稅系統計算機網絡的規劃、建設和安全,審批各縣區網絡建設項目;負責全市國稅系統軟件的開發、推廣和應用;負責全市國稅系統計算機基礎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負責全市國稅系統計算機應用的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2.代理服務中心

負責市局後勤服務和保障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安全保衛和代理事務;負責基礎設施和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辦公樓水、暖、電的維護;負責各種車輛和設施的管理;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3.票務中心

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計劃、購買和銷售;負責普通發票的審批、印制、領購、發售管理和檢查;負責丟失、被盜和遺失發票的管理;負責發票倉庫的安全;負責組織加油機稅控裝置的安裝和檢驗以及燃油稅專用憑證的購買、發放和檢驗;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4.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赤峰培訓中心

負責落實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赤峰市國家稅務局部署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國稅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管理培訓中心事務、培訓服務、住宿等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赤峰市縣(區)國家稅務局是主管赤峰市縣(區)國稅工作的職能齊全的局。各縣(區)國家稅務局12:

阿魯科爾沁旗國家稅務局、巴林左奇國家稅務局、巴林右旗國家稅務局、林西縣國家稅務局、克什克騰旗國家稅務局、翁牛特旗國家稅務局、喀喇沁旗國家稅務局、寧城縣國家稅務局、敖漢旗國家稅務局、元寶山區國家稅務局、松山區國家稅務局、紅山區國家稅務局。有15個稅務分局:

阿魯科爾沁旗國家稅務局城鄉稅務分局、巴林左奇國家稅務局風水山稅務分局、巴林右旗國家稅務局大板稅務分局、克什克騰旗國家稅務局彭靜稅務分局、翁牛特旗國家稅務局烏丹稅務分局、翁牛特旗國家稅務局梧桐花稅務分局、喀喇沁旗國家稅務局乃林稅務分局、寧城縣國家稅務局天壹稅務分局、寧城縣國家稅務局八裏罕稅務分局、 元寶山區國家稅務局平莊稅務分局、元寶山區國家稅務局雲杉路稅務分局、松山區國家稅務局穆家營子稅務分局、松山區國家稅務局文中稅務分局、松山區國家稅務局紅花溝稅務分局、洪山區國家稅務局城市稅務分局。

37個稅務辦公室:

阿魯科爾沁旗國家稅務局天山稅務所;巴林左奇國家稅務局林動稅務所、十三敖包稅務所、隆昌稅務所;巴林右旗國家稅務局寶日烏蘇稅務所;林西縣國家稅務局大井稅務所、林西稅務所、通布稅務所、新城子稅務所;克什克騰旗國家稅務局土城子稅務所、宇宙稅務所、廣興源稅務所、大理稅務所;翁牛特旗國家稅務局廣德宮稅務所、吳敦陶海稅務所、新蘇莫稅務所;喀喇沁旗國家稅務局牛營子稅務所、金山稅務所、王爺府稅務所;寧城縣國家稅務局城關稅務所、瓦房稅務所、壹墾中稅務所;敖漢旗國家稅務局城區稅務所、新會稅務所、四家子稅務所、下窪稅務所、哈沙土稅務所;松山區國家稅務局安慶稅務所、典當行稅務所;洪山區國家稅務局西屯稅務所、站前稅務所、同濟稅務所、三中街稅務所、東城稅務所、城郊稅務所、橋北稅務所、紅廟子稅務所。級別都是正股。

稅務局(所)主要負責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對轄區內納稅人實施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人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納稅預測分析、納稅宣傳、納稅輔導、稅務調查、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繳、數據收集分析、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壹般違法行為處理和零星稅收征收等工作。、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