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國人民和公民,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或中藥學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或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1年。
4.獲得藥學和中藥學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或中藥學相應學歷或學位的,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相應增加1年。
考試科目和答題方式
(壹)考試由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壹)、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四個科目組成,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2.5小時。
其中,與藥事管理法規考試科目相同的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的人員,可根據所從事的專業工作,選擇《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專業知識(壹)》、《藥學專業知識(二)》或《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專業知識(壹)》三個科目。
各科試題都是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2)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回答客觀題。申請人在考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但不能攜帶電子計算器。其他物品應放在考場指定的地方。考場應提供草稿紙,供考生使用,並在考試結束後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