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增安全風險評估:2021版要求,水利建設項目在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評估結果應報送相關部門備案。
3.加強施工現場管理:2021版要求水利工程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標準,施工現場管理要嚴格,特別是對危險工程,必須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
4.加大問責力度:2021版明確了水利建設項目責任人問責制度。對存在重大隱患的項目,責任人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其他細節變化:2021版還對水利建設工程重大隱患的判定標準做了壹些調整和修改,比如對事故報告時限、事故調查組組成等做了更加具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