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藥材種植基地主要采用“公司+基地+農戶”的生產模式。因為中藥材基地大多建在貧困地區,土地也是當地農民的重要生產資料,集中管理難度很大。所以很少有中藥材基地利用養殖場或者中藥材莊園來培育GAP中藥材。主要形式是農民捐贈土地和勞動力,企業提供技術培訓,提供種子、苗木、農藥、化肥等生產資料,然後回收產品。這種模式有利有弊,可以減少企業的前期投入,節約生產成本,降低風險;缺點是種植區域分散,農民種植管理水平不壹,種植方式方法不壹,監督管理難度大。就目前的條件來看,這種情況還會持續很長壹段時間,所以我們必須在現有條件下針對這種分散種植模式制定出壹套可行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從而推廣GAP的標準化生產技術。在GAP中藥材種植過程中,農藥的使用是最受關註的因素之壹,對中藥材的質量也有很大的影響。筆者主要探討如何對藥農的施藥行為進行幹預和監管,避免其擅自使用農藥,從而保證中藥材的質量。
長期以來,由於對農藥的危害、殘留和毒性不夠重視,農民養成了壹旦作物患病,不管其毒性殘留如何,都要使用效果最好的農藥的問題。此外,國家明令禁止的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在農村市場仍能買到,而且由於這些農藥效果好,農民仍在頻繁使用,令人擔心對環境的汙染。這些農藥在GAP中藥材種植中是絕對禁止使用的,但歷史久遠,很難去除。因此,必須加強監管,制定中藥材農藥使用制度,並在實施過程中保證這些制度的落實。在實踐中,除了對藥農進行宣傳和培訓外,還應實行兩個“必須”:藥農使用的農藥必須向基地技術人員領取後才能使用;藥農使用的農藥必須在基地技術人員的指導下使用。為了協調和落實這兩個必須,可以采取以下方法防止藥農擅自使用農藥:
加強宣傳和培訓,明確利益關系
向藥農宣傳使用違禁農藥的危害,讓藥農知而不為。可以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召開技術培訓會等方式向農民宣傳。除了宣傳,還必須落實到具體條款中,比如在合同中寫明“發現擅自使用農藥的公司可以拒絕購買其產品”等條款,讓種植中藥材的藥農必須明白這壹點的重要性。
第二,勤調查勤解決
在中藥材種植過程中,特別是病蟲害高發季節,壹定要定期或不定期下鄉調查,密切關註中藥材長勢和病蟲害發生情況,做好預防工作。如果發生病蟲害,壹定要及時調查,及時拿出防控方案,及時給所有藥農發放農藥,指導他們及時使用。如果這項工作沒有做好,藥農可能會因為害怕減產造成損失而購買農藥進行治療。這時候如果他們能及時從技術人員那裏拿到農藥,就避免了自己購買使用的可能。
在各村社聘請監督員,建立藥農相互監督制度
以有償的形式聘請當地村領導或有責任心、有威望的藥農擔任監督員,由他們負責壹定範圍內的中藥材種植地塊,可以在技術員無法監督的時間和地點監督藥農,也方便技術員下鄉後的聯系。另外,可以采取藥農相互監督的制度,可以進行點對點的監督,可以實行舉報獎勵制度,但是這個法律要慎用,避免引起鄰裏糾紛。
四對可能用過藥的地塊,可以分別收割,分別檢測,避免“壹粒老鼠屎壞了壹鍋湯”。
買五批以上,控制每批數量,嚴把質量關。在購買中藥材時,可以根據產地來劃分采集批次。因為在壹個小區域內,病蟲害的發生和防治方法是壹致的,所以把A村和B村放在壹起是不合適的。
除了以上方法,還應該從其他方面避免或減少農藥的使用。比如,水旱輪作可以減少土傳病害的發生,盡可能使用生物農藥,開發本地植物性土壤農藥。例如,將榨油後的油桐餅和殼與有機肥混合可以驅除蠐螬。對農民來說,經濟有效的農藥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