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講師以後可以評為副高級講師(相當於副教授);具有壹定學術水平的高級中學教師,可評為副高級或完全高級中學教師(相當於副教授)。
副教授(副高級)和教授(高級),教授的高級必須是高級。
講師是高等教育中僅次於副教授的教師。Mbth講師。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教育部頒布的《大學令》開始規定,大學在必要時要聘請講師。
副教授是高校教師的職稱。僅低於教授。其職責、資質、用人方式因國而異,因校而異。
根據中國1986,高等學校教師除應符合的思想政治、身體健康等要求外,主要任職資格為:
(1)從事講師工作5年以上或獲得博士學位後從事講師工作2年以上,並具有系統的學科、紮實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精通壹門外語;教學成績顯著;
(二)發表過壹定水平的論文、專著或者教材,或者在教學、科學技術工作等方面做出其他或者較大貢獻的。
教授是在大學或社區學院任教的高級教師和研究人員。教授是大學教師的最高境界。
英語是教授,漢語中的教授壹詞來源於‘傳道授業解惑’的意思,是中國古代對學術官的稱呼,在中國漢唐時期的大學中就有設立。與英語無關。
日本人和中國人用“教授”這個詞來稱呼大學裏的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