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消息,安全主任證書繼續教育是指安全主任證書持有人在證書有效期內,每年應參加壹定的培訓和考試,以更新和提升其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確保其在工作中的安全生產責任和職業素質。安全員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在車站、汽車、超市、醫院、學校、企業、會議場所、出入口或電梯口,做好日常監督、檢查、抽查、培訓、整改、預防、除塵保潔、安檢、防火、防盜、防爆防中毒、設備維護管理、安全提示等工作。為班組長和操作工,並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