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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充分發揮執法機關和各種社會監督力量的作用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那麽,在為黨的中心工作提供有效服務的過程中,紀檢監察機關如何結合工作實際,進壹步發揮監督作用,從而在監督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落實監督?我覺得需要從“三力”上下功夫。

第壹,增強監督能力是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作用的前提。

紀檢監察機關作為黨的專門監督執紀機構,進壹步提升監督能力和水平是新形勢下的重要任務,也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現實需要。

認清責任定位,強化監督職能。紀檢監察機關要準確定位轉崗能力。圍繞黨章規定,回歸“強化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突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主業”。認真清理調整紀檢監察機關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著力解決存在的定位不準、職責不清、職能泛化等問題,正確處理監督與被監督、監督與被監督、主業與副業的關系,既不代替主管部門當“運動員”,也不代替監管部門當“裁判員”,把“職責”當執紀執法的“監督者”。

突出監督重點,有效制約權利。紀檢監察涉及的監督對象很多,但紀檢監察機關的人員力量相對有限。因此,在履行監督職能時,必須轉變方式,突出監督的重點對象、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努力以較少的監督成本取得較大的監督效果。在監督對象上,要重點監督各級領導機關和幹部,特別是“壹把手”。在監督環節和部位上,緊緊抓住容易滋生腐敗的關鍵環節和部位,主要是涉及人、財、物的領域,加強監督檢查。

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素質。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以及新階段、新形勢、新任務,都要求我們轉變作風,進壹步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要切實提高廣大紀檢監察幹部的監督意識和綜合素質。加強紀檢業務學習培訓,搭建紀檢幹部交流平臺,不斷提高紀檢幹部履職能力。加強對紀檢幹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牢固樹立執紀者必守紀、監督者必被監督的意識,以鐵的紀律打造過硬隊伍。

二、形成監督合力,是紀檢監察機關發揮監督作用的重點。

履行監管職責不能單打獨鬥,要充分調動壹切積極力量,相互學習,相互配合,善於整合資源,借助外力,形成合力。

開展黨內民主監督。開展民主監督是踐行黨的宗旨、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舉。黨內民主監督的本質是黨從人民利益出發,按照從嚴治黨的要求,依據黨章和其他重要黨內法規,組織動員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進行自律和自我完善,是黨構建的壹個自身免疫系統。黨內民主監督在我國民主監督體系中居於主導地位,是對各級黨組織及其領導幹部權力最直接、最關鍵的監督。

加強社會各界的監督。社會各界的監督是由各黨派團體、無黨派人士、社會團體和各界群眾代表發表意見,批評黨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與壹般的群眾監督相比,視野更廣,觸角更深,影響力更大,權威性更強。要就廉政建設問題與社會各界保持經常聯系,及時主動征求和聽取他們的意見。要以廉政建設監督為重點,聘請社會各界人士擔任特邀監察員,直接參與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廉政監督檢查,參與重大案件的群眾舉報、聽證和監督。

促進人民監督。廣大人民群眾是反腐敗的主力軍,是監督舉報的主體,是腐敗案件線索的主要來源。實踐證明,失去監督權必然導致腐敗,哪裏的人民監督作用發揮得好,哪裏的腐敗就少。為此,要創造條件,拓寬方便群眾監督的渠道,充分調動群眾支持和參與監督的積極性,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建議權和批評權,疏通群眾有序參與民主政治和反腐敗活動的渠道;堅決排除各種人為障礙,嚴懲打擊報復,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加強媒體輿論監督。隨著網絡信息化的快速發展,輿論監督的作用更加突出,尤其是網絡監督,已經成為表達民意、抨擊腐敗的便捷有效手段。要高度重視發揮各種媒體監督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創新媒體監督機制,加強網絡舉報制度建設,完善受理機制,完善線索運用和反饋制度,建立重大決策網絡調查、重大事項網絡聽證、重點行業網上評估制度,建立網絡媒體監督引導、獎勵、信息反饋和專項監督制度,提高網絡媒體監督水平。

三、提高監督實效,是發揮紀檢監察機關作用的關鍵。

只有喚起民眾自下而上參與權力監督的意識,建立自上而下的制約和權力制衡機制,深化廉政教育,加大懲治力度,才能形成監督的“* * *振動”,增強監督效果。

深化廉政教育,營造良好環境。從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出發,創新教育方法,豐富教育內容,夯實教育基礎,打造廉政品牌。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進行經常性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鐘長鳴。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補充精神“鈣”,經常開展案例警示教育,闡明違紀違法的“危害”。運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新技術和網絡平臺進行宣傳教育,不斷增強黨員幹部的政治免疫力,努力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氛圍,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加大處罰力度,樹立監督威信。要加強黨紀、政紀處分決定的執行,加強對腐敗分子的經濟處罰和贓款贓物的追繳,提高腐敗成本,使腐敗分子失去政治聲譽,經濟上占便宜,精神上後悔;要重視並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基礎性作用和監督功能。查辦案件是為了減少案件數量,處分幹部是為了不讓幹部受到處分。查辦案件是最直接、最有效、最有威懾力的,但我們的最終目的是讓更多的幹部通過查辦案件引以為戒,減少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

註重制度創新,完善監督機制。只有加強制度創新,收緊制度體系,狠抓制度落實,真正把制度創新滲透到監督的各個環節,滲透到各級幹部,體現到權力運行的各個階段,反腐敗鬥爭才能真正實現“從權力反腐到制度反腐”、“從事後監督到事前監督”。要突出制度教育,確保各項制度深入人心;加強對執行制度的監管,嚴格責任追究,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要制定責任追究措施,對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為堅決追究責任,確保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作者是武當山特區工委委員、紀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