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承辦全市非煤礦山、化工、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商貿旅遊等工礦商貿行業的申報受理、審核認定、公告和牌匾發放工作。標準化評價工作原則上應在評價機構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含企業整改時間)。
具體的評估程序和方法有哪些?
(壹)受理申請。
安科中心負責受理,並當場向申報企業出具《受理通知書》。
(2)申請材料的審核。
安科中心應組織不少於3名安全生產標準化專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企業申請材料的合規性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安科中心應當書面通知企業開展復核工作,並將情況告知相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對不符合要求的,安科中心應當書面告知企業和相關應急部門,並說明理由。
(3)選擇評價單位。
由企業在應急管理部、湖北省應急管理廳公布後,有相應的認可單位自主選擇。
總結:審查驗收與技術服務分離的原則。受聘為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提供咨詢服務的技術服務單位和專家不得承擔企業的評審驗收工作。
法律依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國有資產占有單位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壹)資產拍賣和轉讓;
(2)企業的兼並、出售、合資和股份經營;
(三)與外國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建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或者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四)企業清算;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有特定行為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