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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國家稅務局組織機構設置

* * *內設機構12個,直屬機構2個,事業單位3個,派出機構1個,直屬機構5個。具體來說:1,辦公

制定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文電、機要、會議、檔案、督查、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辦稅務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網站的運行和維護;組織稅收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辦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建議及相關工作。

2.政策法規司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政策;承擔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工作;承辦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評估;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及相關工作進行監督和審計。

3.商品和服務稅辦公室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解釋和處理與稅務相關的具體業務問題;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的納稅評估和稅源管理;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相關工作。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制定稅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承辦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批和年終清算;組織對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及相關工作。

4.所得稅辦公室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解釋和處理與稅務相關的具體業務問題;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措施;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及相關工作。

5.收入會計辦公室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下達年度免(免)稅轉移計劃;監督檢查納稅和退稅情況;開展稅收分析預測、稅收能力測算、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數據調查;承擔稅務會計、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和應用及相關工作。

6.稅務服務辦公室

組織、協調、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務糾紛的調解;負責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專欄、短信系統的運營管理。

承擔辦稅服務廳職能,主要負責市區、宿遷經濟開發區、蘇蘇工業園區、湖濱新城開發區的涉稅業務受理、審批、稅收征收、稅務會計、統計、政策咨詢、納稅服務及相關工作。

增設“宿遷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牌子和對外辦稅服務廳牌子;宿遷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內設機構(股級),即:辦公室、綜合業務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

收藏管理處

7.收藏管理處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納稅評估方法,承擔稅收征管質量評估、風險管理和稅收征管因素分析;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裝置推廣應用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及相關工作。

8.財務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基本規範,分析評估稅收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的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著裝管理;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貨物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及相關工作。

9.人事部

組織實施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辦機構設置、幹部任免、人事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對下壹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和監督;監督檢查本系統幹部人事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擬定年度檢查工作計劃,組織檢查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的外事及相關工作。

10,教育局

組織實施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收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才培養、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培養質量考核和評估;指導系統的黨建及相關工作。

11,監督辦公室

組織實施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勤政廉政建設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相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督整改及相關工作。

12,大型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

負責大型企業稅務風險監測預警、稅源調查分析、重要復雜事項管理;調查核實重點監管大型企業納稅申報情況,進行全面納稅評估、審計、日常檢查等。,開展大企業個性化服務,幫助大企業建立稅務風險控制機制;與大企業建立直接渠道,協調和響應企業的相應訴求。

承辦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地區)間稅收協定、安排的實施;組織、實施和檢查跨國稅源管理;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組織實施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政策和征管制度,辦理國(境)外相關稅務事宜;組織實施“走出去”企業的服務管理。

掛“宿遷市國家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牌子,內設機構(全股級),即:辦公室、綜合業務科、反避稅科、稅源管理壹科、稅源管理二科。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辦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員發展的教育、培訓和考察工作;承擔政府工會、* *團委、婦委會工作。機關黨委辦公室和教育部門合署辦公,兩塊牌子,壹套班子。

離退休幹部的級別為科級,承擔城市國稅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工作。1,檢驗局

組織實施稅務檢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調查、審理和執行;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辦理稅務檢查;承擔金稅工程發票調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等相關工作。宿遷市國稅局稽查局設六個內設機構(副廳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處、稽查處、案件審理處、案件執行處、舉報中心。

2、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

設立宿遷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管理分局,組織實施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稽查和納稅服務;承擔車輛稅收的綜合管理工作;就各類車輛的最低應課稅價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內設機構(股級),即:辦公室、綜合業務部、稅源管理壹部、稅源管理二部。1,信息中心

組建宿遷市國家稅務局信息中心,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落實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和保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和維護;組織本系統的信息安全管理和實施。

2.代理服務中心

設立宿遷市國家稅務局機關服務中心,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制定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辦公用品的采購、儲存、發放、維護和資金管理;參與機構後勤系統的改革;指導本系統的物流服務。

3.票務中心

成立宿遷市國家稅務局票證中心,承擔稅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宿遷市國家稅務局第壹稅務分局

主要負責市屬企業和宿城區的稅源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內部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1,江蘇省沭陽縣國家稅務局

主要負責沭陽縣範圍內的稅源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內部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

2.江蘇省泗陽縣國家稅務局

主要負責泗陽縣範圍內的稅源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內部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

3.江蘇省泗洪縣國家稅務局

主要負責泗洪縣範圍內的稅源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內部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

4.江蘇省宿豫區國家稅務局

主要負責宿豫區範圍內的稅源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內部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

5.江蘇省宿遷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

主要負責宿遷經濟開發區範圍內的稅源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內部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

除特別註明外,以上所列機構均為正規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