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由綜合素質和保教知識與能力兩個科目組成。
2.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由兩個科目組成:第壹科目為《綜合素質》,第二科目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3.初中、高中教師筆試設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三科。
主要考核申請人的教育理念、職業道德和從事教育職業應當具備的教育法律法規知識;科學文化素養和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擬教授學科(專業)基礎知識,教學設計、實施、評價的知識和方法,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