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培訓機構和怡心坑畢業生!
宜信太坑了。14年,我也在壹家培訓機構上體驗課(沃爾德英語),他們聯手坑我。我們也報了案。警察說這個學校不止壹兩起,那個培訓機構也死了,我退不了押金。當時騙我們說學費是按月交的。說得好聽點,是為了還貸,但我沒說我們要承擔什麽。是詐騙,但是學校不退出,警察又那麽厭煩對經濟糾紛束手無策。是17,他們還在給我打電話。為什麽法律不能保護我們這些自然人?為什麽沒有我就不能給那些貸款公司貸款那麽多便利?那個學校的老師拿著我的身份證申請貸款。那麽,作為自然人,我該還錢嗎?用什麽?還有為什麽易信只找我們要錢?妳不是想問那些培訓機構要錢嗎?真有趣。宜信應該向培訓機構要錢。如果我真的在這裏培訓,不還錢培訓機構可以終止我的培訓。我願意來妳的培訓機構,所以我壹定會付我應得的費用。真的,惡心,兩個人穿褲襠褲,難道沒有法律堵住這個漏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