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兼職外教費用:
三歲以上兒童:學費及教育費2200元/月;餐費:300元/月。
三歲以下兒童:學雜費2500元/月;餐費:300元/月。
全托在日托費基礎上加500元,不收其他費用。
2.全日制外教費用:
托管費壹個月4800元。不算飯錢,壹個月基本5500。
幼兒園如何收費?
1,所有幼兒園只能收三項費用。
幼兒園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向幼兒家長收取教育費、住宿費和代理服務費。保育教育費是指幼兒園為幼兒提供保育教育服務而向家長收取的費用。住宿費是指幼兒園向在園寄宿幼兒的家長收取的費用。
代理服務收費,即服務收費和代理收費,是指幼兒園或其他單位為保障幼兒保育教育的正常開展而收取或代收代付的相關費用。
除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保育教育費、住宿費和代理服務費外,幼兒園不得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2、公辦園實行政府引導。
公立幼兒園保育教育費、住宿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照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合理分擔教育成本的原則,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在統籌考慮政府投入、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幼兒園辦學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分級核定。公辦幼兒園對在園幼兒按月收取保育教育費或住宿費,不得跨月預收。
3.民辦園實行市場調節價。
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住宿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民辦幼兒園按月或學期收取在園幼兒護理教育費或住宿費,不得跨學期預收。
4.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贊助費。
幼兒園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親子班等特殊教育的名義向幼兒家長另行收費,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捐贈學費、校舍建設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學掛鉤的費用。幼兒園不允許收書費。
5、提高收費標準應實行新方法、舊方法。
幼兒園提高收費標準的,執行“新生新辦法,老學生老辦法”,降低收費標準的,幼兒園所有幼兒執行新標準。
6、孩子出勤不足半個月可以退款。
幼兒因故離園或轉園,累計出勤天數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壹半(含壹半)的,退還當月護理教育費和住宿費的壹半;累計出勤天數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壹半的,教育費、住宿費不予退還;當月曠工的,退還當月全部保護教育費和住宿費。孩子們的餐費將根據他們在公園逗留期間的實際缺勤天數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