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風險區域,應實施“留在家中,提供現場服務”的控制措施。
2.中等風險區(除劃定為高風險區的區域外):城中街道迎春西路以南、鼓樓南路以西、海陵南路以東、程楠河以北、城北街道森源路以南、道河以西、南關河以東、運河路以北、城北街道徐家橋路以南、決政路以西、韓熙街以東、靳東路以北、城東街道新通揚運河以南、春雲路、紙包河以西。城東街道勞動河社區南至海陽路,西至勞動河,東北至東溝河,城西街道興業社區,景泰路街道趙輝錦園社區、東塘社區(13、15、16組),城南街道龍哥親子遊泳俱樂部周邊商鋪(東至交通銀行,西至農業銀行)。
中風險區實行“出區不進、錯峰取物”等控制措施。原則上,居民呆在家裏。在個人防護嚴格的前提下,每戶每天可安排1人。按照“分時有序,分區限流”的方法,他們可以在指定區域領取自己的生活用品,無需聯系。根據統壹安排,居民有序前往指定地點進行核酸采樣。
在中高風險區域:
1.應實施臨時交通管制。除經相關部門批準的車輛外,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私家車等車輛暫停通行。
2.停止不必要的聚會活動,不開展線下節日和各種會議、聯歡會、體育比賽等活動,“緩紅簡白”。所有餐飲服務暫停。
3.非生活必需的商業服務場所將暫停營業。養老院、福利院等。都是封閉式管理。
3.低風險區:海陵區除中高風險區以外的區域。
在低風險區,實施“個人防護、避免聚集”等預防措施,加強社會管控,區內各類人員按要求開展核酸檢測。區內人員除非需要跨區域移動,否則不必離開低風險區,需要持有24小時核酸陰性證明。區域內餐飲、酒店、超市等場所嚴格執行“50%限流、預約、錯峰”要求。
區域內各類中小學、幼兒園、民辦學校、培訓機構暫時實行線上教學,暫停線下教學和服務。各類寄宿制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
全區零售藥店全面暫停退燒、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類藥”銷售。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級標準為低、中、高風險。
詳情如下:
1,低風險,連續14天無確診病例或無新增確診病例;
2、中等風險,14天內有新增確診病例,且累計確診病例不超過50例,或累計確診病例超過50例,且14天內未發生聚集性疫情;
3、高危,累計病例50例以上,且14天內發生聚集性疫情。
新型冠狀病毒的接觸途徑如下:
1,生活、學習、工作或與病例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如工作地點靠近病例,或與病例住在同壹教室、房屋;
2、診療、護理、醫護人員探視病例,以及家屬或其他與病例有類似密切接觸的人,如直接治療、護理該病例的人員,探視該患者或留在該病例所在的封閉環境中,其他有相同病史的患者及其他陪同人員;
3.與病例同乘壹輛車並有密切接觸的人,包括在車上照顧過患者的人和患者的同事,經調查評估發現,其他乘客和乘務人員可能與患者有密切接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七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傳染病的監測、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等預防控制工作。
醫療機構承擔與醫療有關的傳染病防治和責任區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醫療機構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承擔相應的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第二十壹條醫療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範,防止傳染病的醫源性感染和醫院感染。
醫療機構應當指定專門部門或者人員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疫情報告、傳染病防治和責任區的傳染病預防工作;承擔醫療活動中醫院感染相關危險因素的監測、安全防護、消毒、隔離和醫療廢物處置。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指定專人對醫療機構的傳染病預防工作進行指導和評估,並開展流行病學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