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用於識別特定企業或產品來源的標識符。本案中,“加斯頓”是廣州加爾奇藥業有限公司擁有的商標,商標的作用是幫助消費者識別和認定特定品牌的產品,從而建立品牌信任和忠誠度。
廣州蓋爾奇藥業有限公司可能會選擇將其品牌命名為“加斯頓”,以在市場上區分其產品,並在消費者心中建立其獨特的形象和聲譽。這種品牌命名策略可能是基於營銷和品牌定位的考慮,從而在競爭激烈的藥品市場中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