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理:將企業資料文件、商標圖樣、授權委托書等文件提交商標局進行法律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受理號;
3.公告期:通過審查的商標將進入公告期,並頒發初步審查證書。公告期為3個月,期間任何人都可以對商標提出異議;
4.註冊證:在公告期內(約12-18個月),對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商標予以核準註冊,並頒發正式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