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商標侵權後, 如何收集證據材料?
商標權屬於知識產權,需要全面搜集證據材料搜集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和間接利害關系的有利的相關證據,例如,國家行政機關的壹些公文、登記書、公證等;原件、原物及復印件、復制品等。除了被侵權人自身理應合法受到保護的證據材料,還應舉證侵權人對被侵權人造成損失、產生影響的相關證據材。數個種類不同、內容壹致的證據優於壹個孤立的證據,所以對於案子相關聯的有力證據越多越好哦。商標侵權了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解決:壹是,有商標法所列 侵犯商標專用權 行為之壹,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二是,對於 商標侵權糾紛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 商標註冊人 或者 利害關系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依法定程序進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在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制造侵權商品、 偽造註冊商標 標識的工具,並可處以罰款。四是,當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 行政訴訟法 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 法院強制執行 。五是,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訴訟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