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馳名商標原則上只有存在引起不正當競爭的情形才能被認定。馳名商標如果沒有被侵權,是不會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
立法意圖:
為了防止有人不正當地無償使用或占有他人的商譽,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消費者造成混淆和誤導,采取行政救濟方式,具體體現為壹項商標權,強調個案處理和被動保護。
我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範圍遠遠大於普通註冊商標,保護範圍延伸到其他類別的商品。對消費者而言,“馳名商標”不僅得到了普遍認可,而且成為消費者綜合實力、產品質量和企業信譽的評價指標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