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讓方必須具備商標註冊申請人資格。比如個人要買商標,需要有個體營業執照,企業要買商標,需要有企業營業執照。
(2)轉讓藥品、煙草制品註冊商標時,必須寄送相應的商品生產主管部門的證明。這是商標法明確規定的。
(3)受讓人必須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四)轉讓人將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壹並轉讓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將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壹並轉讓,未壹並轉讓的,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註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5)商標所有人已將商品許可他人使用的,在辦理轉讓前必須征得被許可人的同意,並按照許可合同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不得因轉讓損害被許可人的利益。